高考臨近,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以其在國內讀書拿洋學歷等優(yōu)勢成為考生和家長的咨詢熱點。其中,計劃外招生的中外合作項目繁多,考生和家長選擇時有些理不出頭緒,中國農業(yè)大學國際學院副院長馮偉哲介紹,計劃外招生的中外合作辦學從機構設置上大體分5種形式。
一是普通高校中的某個學院舉辦,同時面向計劃內和計劃外兩個渠道招生,如中國農業(yè)大學國際學院,根據寬進嚴出的教育思想,入校后學校對計劃內、外學生的學習要求完全一致,并平等享有學校教育資源。這類學校較少。二是由高校的二級獨立學院舉辦,這些項目的學生一般難以享有學校主校區(qū)的全部教育資源,各校教育質量差別也較大。三是由高校繼續(xù)教育學院舉辦。四是高校舉辦的有關預科或非學歷教育的課程培訓項目。五是教育中介或培訓機構辦的各類預科培訓課程等。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有一定優(yōu)勢,但情況復雜,從學習形式上來說,計劃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一般在國內學習一到兩年,再到國外學習一到三年,具體形式有“1+3”、“2+2”、“2+3”等形式。學歷層次有大學預科、本科、本碩連讀等。
考生和家長在選擇前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了解學校的實際辦學資質、條件等。如果選擇提供學歷、學位教育的學校,尤其是選擇某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務必弄清學校所頒發(fā)的學歷、學位是否經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不要選擇那些雖經所在國有關部門批準合法辦學并能授予學位,但是其頒發(fā)的學歷、學位卻不被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的學校。
選擇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課程的考生,要注意查看辦學許可證或項目批準書,以確定該機構或項目是否經主管部門批準;保留招生簡章或相應廣告;向該機構或項目繳付費用時,應當核對經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并索取發(fā)票或收據。
教育部有關人士建議,可通過以下途徑核實有關信息。一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jiān)管信息網,中國教育部與33個國家學歷互認的名單都可查到。二是咨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各國駐華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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