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自考辦獲悉,10月8日至11月7日,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將開展第五次社會助學組織年度登記,不參加登記及已登記但未通過審核的助學組織將被取消集體報名資格。
據(jù)了解,助學組織登記工作在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報考網(wǎng)(http://zkwsbm.bjeea.cn/)上進行。網(wǎng)上登記分7步完成。第一步,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報考網(wǎng)(http://zkwsbm.bjeea.cn/)。第二步,點擊“助學組織登錄”,進入助學組織登錄頁面。第三步,在“用戶名”和“密碼”后,均輸入市自考辦為各助學組織編發(fā)的4位助學組織代碼,點擊“登錄”,進入“助學組織管理系統(tǒng)”主頁。第四步,點擊“助學組織信息管理”,進入助學組織登記頁面。第五步,逐一點擊6個備案表,分別進入6個表的錄入界面,按要求錄入有關信息并予以保存。第六步,點擊頁面下方“聯(lián)系表備案”,進入聯(lián)系表頁面,再點擊下方“修改”,然后輸入本助學組織負責自學考試工作與市自考辦聯(lián)系人信息,并保存,聯(lián)系人一般應是辦公室負責人、教務處負責人、學生處(招生處)負責人。第七步,點擊“打印”,用A4紙打印出6個備案表,并在單位落款處加蓋公章。
市自考辦有關負責人提醒,新從事自考社會助學的助學組織,目前尚未取得助學組織代碼的,先憑辦學許可證到市自考辦助學科審核,得到允許方可登記;各助學組織須統(tǒng)一登記,不得以分部的名義分別備案,招生地區(qū)統(tǒng)計項目要單獨做表,內(nèi)容包括專業(yè)名稱、當年招生人數(shù)及地區(qū)分布。
據(jù)悉,這已是北京教育考試院第五次對社會助學組織進行年度登記,2004年首次開展社會助學組織登記工作以來,對保障自考助學活動健康開展,健全社會助學服務和監(jiān)督機制起到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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