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中山市財政局“中財非稅「2008」11號”文件精神,市招生辦決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所有涉及收費的服務項目(如轉免考、畢業(yè)、補辦準考證等),不再收取現金,全部改為刷卡收費(要求卡為:帶銀聯標志、有密碼的儲蓄卡)。
為了方便辦理各項自考手續(xù),請考生在到市招生辦辦理手續(xù)時,攜帶好一張儲蓄卡。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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