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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高考資訊網更新時間:2025-03-03文章來源: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作者:未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探索新的選拔模式,選拔更為適合高職教育的學生,切實做好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根據(jù)《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精神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信息

        學校全稱: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學校部委碼:12872;校址:杭州市錢塘區(qū)學源街68號,郵政編碼:310018;學校網址:https://www.hzvtc.edu.cn;辦學類型:公辦;辦學層次:普通高職;頒發(fā)學歷證書: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yè)證書。

        第三條 招生機構

        學校建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成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職提前招生辦公室。根據(jù)提前招生章程、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提前招生工作。

        (三)學校將分專業(yè)成立提前招生測試專家組。負責確定提前招生測試方式及測試內容,負責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提供測試結果。

        (四)學校紀委辦公室為提前招生的校內監(jiān)督機構。負責提前招生全程再監(jiān)督,接受考生舉報并檢查。提前招生工作實行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jiān)督制度。

        第三章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四條 招生專業(yè)與計劃

        2025年,學校設置提前招生專業(yè)6個,面向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招生,總計劃370人,具體計劃數(shù)、收費標準等情況詳見下表。

        招生計劃表

      序號 專業(yè)名稱 學制 (年) 人數(shù) 收費(元/人·年)
      01 服裝設計與工藝 (中外合作辦學) 3 90 20000
      02 新能源汽車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3 90 20000
      03 電氣自動化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3 90 20000
      04 計量測試與應用技術 3 40 6600
      05 精細化工技術 3 40 6600
      06 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 3 20 6600
      合計 370

        注:服裝設計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生修滿本項目人才培養(yǎng)方案課程學分,符合中方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畢業(yè)證書。符合意方頒發(fā)證書條件的,可獲得佛羅倫薩自由美院服裝設計專業(yè)結業(yè)證書、佛羅倫薩自由美院服裝設計專業(yè)資格證書和佛羅倫薩自由美院服裝設計專業(yè)學分互認證書。

        新能源汽車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電氣自動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學生修滿本項目人才培養(yǎng)方案課程學分,符合中方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畢業(yè)證書。學生通過德國技術監(jiān)督協(xié)會萊茵學院組織的職業(yè)技能考核,成績合格者,頒發(fā)德國技術監(jiān)督協(xié)會萊茵學院結業(yè)證書和TÜV萊茵認證證書。

        第四章 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五條 報考條件

        符合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招生報名手續(xù)的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三)考生需取得所有科目高中學考成績,在浙江參加高中學考的考生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學考成績是外省獲得的,須提供學籍所在省的省級機構出具或簽署意見的高中學考成績證書或證明(原件)。報考服裝設計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新能源汽車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電氣自動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外語學考成績等級不得為E。

        (四)對于應屆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都在B等及以上。

        (五)精細化工技術、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專業(yè)報考要求:無色弱。

        (六)服裝設計與工藝專業(yè)(中外合作辦學)報考要求:無色盲。

        第六條 報名方式與流程

        (一)網上信息輸入

        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s://zs.hzvtc.edu.cn )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了解有關招生政策,并于3月23日16時前按要求在網上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凡參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yè),不得兼報。

        (二)報考網上確認

        3月25日9時至4月1日16時考生登錄我校提前招生系統(tǒng)(https://tqzs.hzvtc.edu.cn)完善個人信息,上傳考生本人身份證照片、考生無違紀處分證明,報考對身體條件受限專業(yè)的2025年考生還需上傳《浙江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格檢查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在該時段內未取得體檢結果的考生,最晚于4月25日16時前提交。未提交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完成報考網上確認。不進行報考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繳納考試報名費

        學校根據(jù)考生在我校提前招生系統(tǒng)報考網上確認的結果,劃定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入圍考生可于4月5日9時至8日16時登錄我校提前招生系統(tǒng)(https://tqzs.hzvtc.edu.cn)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四)綜合素質測試網上確認

        4月10日至11日考生登錄我校提前招生系統(tǒng),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網上確認,按要求填寫考生誠信承諾書,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后即視為綜合素質測試網上確認成功。

        (五)注意事項

        考生所繳考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第七條 報名時間、地點與咨詢

        (一)網報時間:2025年3月3日9時至23日16時。

        (二)咨詢地點: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務處(專業(yè)建設指導處),地址:杭州市錢塘區(qū)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行政服務中心331室,郵編310018。

        (三)報名咨詢方式

        1.點擊學校招生網站(https://zs.hzvtc.edu.cn)。

        2.咨詢電話:0571-56700035。

        3.咨詢QQ:800028758。

        第五章 入圍

        第八條 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名單確定

        招收各專業(yè),根據(jù)考生高中學考所需專業(yè)科目成績換算分值按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若經報考網上確認,資格審查后,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高中學考換算成績同分情況下,符合報考條件的同分考生全部入圍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科目及折算比例

      序號 專業(yè)名稱 折算科目及比例
      01 服裝設計與工藝 (中外合作辦學) 語文×20%+數(shù)學×10%+外語×40%+技術×20%+歷史×10%
      02 新能源汽車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語文×10%+數(shù)學×10%+外語×40%+物理×30%+技術×10%
      03 電氣自動化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語文×10%+數(shù)學×10%+外語×40%+物理×30%+技術×10%
      04 計量測試與應用技術 語文×10%+數(shù)學×20%+物理×40%+技術×20%+化學×10%
      05 精細化工技術 化學×30%+(語文+數(shù)學+物理+生物學)/4×70%
      06 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 化學×30%+(語文+數(shù)學+物理+生物學)/4×70%

        注:1.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我校各專業(yè)課程設置中的外語為英語教學。

        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換算表

      學考等級 A B C D E
      換算分值 200 180 120 80 0

        第六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方式與評分

        由學校自主命題和組織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一)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yè)學習的適應性。

        (二)測試形式:能力素質測試、上機測試。

      序號 專業(yè)名稱 測試形式及分值
      01 服裝設計與工藝 (中外合作辦學) 能力素質測試(100分)+機測(100分)
      02 新能源汽車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能力素質測試(100分)+機測(100分)
      03 電氣自動化技術 (中外合作辦學) 能力素質測試(100分)+機測(100分)
      04 計量測試與應用技術 能力素質測試(100分)+機測(100分)
      05 精細化工技術 能力素質測試(100分)+機測(100分)
      06 環(huán)境監(jiān)測技術 能力素質測試(100分)+機測(100分)

        第十條 考試(測試)時間:2025年4月12日

        第七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規(guī)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

        (二)招生各專業(yè)根據(jù)考生高中學考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考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后再按照招生計劃的150%比例(人數(shù)四舍五入劃定)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三)招生各專業(yè)錄取,以考生的高中學考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總分折算方式:總分(滿分為400分)= 高中學考折合成績(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四)招收各專業(yè),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高中學考折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考數(shù)學、語文、外語科目,綜合能力素質測試、機測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品德表現(xiàn)、創(chuàng)新實踐、運動健康、藝術素養(yǎng)的成績順序,根據(jù)分數(shù)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高中階段具有與報考專業(yè)相關選修課程或選修課程成績?yōu)閮?yōu)良的,在前面同分規(guī)則下仍然同分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

        (五)若某個專業(yè)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時,則按當日實際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shù)85%比例(人數(shù)四舍五入劃定)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六)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后,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忌赏瑫r被多所院?;蛲凰盒2煌瑢I(yè)擬錄取和備錄(我校只能被一個專業(yè)擬錄取和備錄)。

        (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八)我校根據(jù)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yè)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guī)定辦理錄取手續(xù)。

        (九)錄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普通高考招生。

        第十二條 實施進程安排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方案上報工作,2025年3月初向考生公布。

        (二)2025年3月3日9時至23日16時,網上報名。

        (三)2025年3月25日9時至4月1日16時,報考網上確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報考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2025年4月4日,公布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五)2025年4月5日9時至8日16時,網上繳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將取消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六)2025年4月10日至11日,綜合素質測試網上確認,打印準考證。

        (七)2025年4月12日,各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

        (八)2025年4月30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及“未錄取”考生名單。

        (九)2025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2025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一)2025年5月10日8:30—17:30,根據(jù)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二)2025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三)2025年5月12日8:30—17:30,根據(jù)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四)2025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五)2025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xù)遞補。

        (十六)結束網上錄取。

        (十七)2025年5月18日至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八)2025年5月31日,根據(jù)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十三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具體見報名條件第五條。

        第八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高職提前招生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jiān)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六條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十七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參加相應測試。根據(jù)教育部36號令規(guī)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八條 為杜絕冒名頂替上大學現(xiàn)象,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當天,在進校時將進行人臉人證信息比對。

        第十九條 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二十條 其它違規(guī)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紀檢監(jiān)察電話:(0571)56700017。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5年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經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務處(專業(yè)建設指導處)負責解釋。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571)56700035

        咨詢QQ:800028758

        咨詢地點:杭州市錢塘區(qū)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務處(專業(yè)建設指導處)(乘車路線:地鐵一號線文澤路站、B1線)

        網址:https://zs.hz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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