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保護考生的利益,減少退檔矛盾,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超過公布招生計劃數的105%(具體比例由招生院校確定)。
2、平行志愿投檔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時從高分到低分、逐分逐個地按順序檢索考生填報的A、B、C、D 4個院校志愿。
3、為了減少按照投檔比例投檔時,最低分總分相同考生一同被投檔到同一所志愿院校面臨的退檔風險,保護好考生利益,在對考生分別按文理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時,若總分相同,再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進行排序: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綜合;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綜合。
4、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二本批次各校投檔分數線表中,最低分為各校投檔考生中成績最低值,同時附文科投檔最低分對應的語文、外語、數學、綜合科目和理科投檔最低分對應的數學、外語、語文、綜合科目等單科科目的成績。若填報同一所院校的多位考生的總成績剛好都是該校投檔最低分,則通過按科目順序比較單科成績來確定哪些考生可投檔該校,第一個單科科目成績相同,則再比較下一個。比如,二本批次各校投檔分數線表中,上海交通大學的文科投檔最低分為473分,語文106分,外語111分,數學112分,綜合21分,若有兩個文科考生A志愿都報考上海交通大學,總成績剛好都為473分,這時只剩一個計劃指標可投上海交通大學,按順序檢索,則要看其語文成績,若一個106分,另一個98分,則語文為106分者能投檔至上海交通大學,另一人則投不進;若二人語文恰好又全部是106分,則比較其外語成績,比較方法與語文相同,以此類推。
5、部分認可本市實行加分投檔政策的外地高校,最低分可低于本市公布的第二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達20分,即文科最低可達408分,理科最低可達37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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