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教育部發(fā)出《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要求各地、各高校從2007年開始實行高考新生電子注冊制。入學學籍電子注冊與畢業(y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相銜接,即經(jīng)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學生獲得的畢業(yè)證書才能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其學歷證書方能被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所承認。
注冊辦法為:被正式錄取的高考考生電子信息經(jīng)省招考辦上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分發(fā)至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供高校核對;新生報到時,由高校依據(jù)各省級招考部門提供的錄取新生電子信息復查其入學資格后,3個月內(nèi)進行學籍電子注冊;經(jīng)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報至教育部;教育部建立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shù)據(jù)信息檔案庫,對學生學籍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進行統(tǒng)籌管理;經(jīng)教育部備案后,各高校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在各自網(wǎng)站公布已注冊新生學籍信息,供學生本人查詢。
如學生在校期間特需變更有關注冊信息,屬于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變更的,須由學生提供合法性證明材料,高校比照考生錄取檔案嚴格審核修改后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高考考生升入高校后不得擅自變更個人信息,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因此,今年我省參加高考的考生須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核對本人確已被錄取,并在收到被錄取院?!朵浫⊥ㄖ獣窌r,方可入學報到。被省內(nèi)外本科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名單后期公布)錄取的考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同時,還須一并收到加蓋有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以免冊上無名、證書無效造成后患。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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