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高等學校違規(guī)錄取考生,嚴密防范和打擊中介招生詐騙。昨天,上海市教委轉發(fā)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guī)范高校招生錄取程序嚴密防范嚴厲打擊中介招生詐騙的通知》的通知,確保高校招生錄取正常秩序。
《通知》指出,嚴禁高校組織在校學生、雇用社會人員、委托中學教師或中介機構組織生源和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嚴禁高校避開省級招辦違規(guī)錄取學生。嚴禁高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高校招生網絡有害信息監(jiān)察制度,對招生管理不嚴,辦學秩序混亂,違規(guī)體制外招生和亂收費,以及出現(xiàn)嚴重不穩(wěn)定事件的高校,建立招生、辦學秩序不良記錄檔案,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對違法違紀招生案件,要嚴格追究有關當事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對發(fā)生與招生錄取掛鉤亂收費的高校,要先責令其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再進行組織處理,對參與非法招生中介活動的工作人員,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依法依紀作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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