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逸梅)昨天,教育部發(fā)布通知,決定組織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評估,根據(jù)《中外合作辦學評估方案(試行)》,在辦學質量的評估上還將考慮學生和社會的滿意度,其中畢業(yè)學生的就業(yè)率和工作單位評價都是社會滿意度評價內容。中外合作辦學評估將分階段進行。2009年下半年將先在天津、遼寧、江蘇、河南四省市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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