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國標代碼10459),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主校區(qū)為河南省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4〕256號)文件精神,2025年我校面向全國計劃招收運動訓練專業(yè)考生72名,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考生8名。在規(guī)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鄭州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者,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證書。
一、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如下表:
專業(yè) | 項目 | 性別 | 招生計劃 |
運動訓練 | 籃球 | 男子 | 15 |
籃球 | 女子 | 10 | |
乒乓球 | 男子 | 4 | |
乒乓球 | 女子 | 4 | |
網球 | 男子 | 4 | |
網球 | 女子 | 4 | |
足球(非守門員) | 男子 | 10 | |
足球(守門員) | 男子 | 1 | |
田徑-田賽 (不含全能、撐桿跳高、鏈球) | 男子 | 5 | |
女子 | 5 | ||
田徑-徑賽 (不含全能、3000米) | 男子 | 5 | |
女子 | 5 | ||
武術與民族 傳統(tǒng)體育 | 武術套路 | 不分男女 | 8 |
二、報名條件
1.符合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2025年高考報名。
2.田徑男子100米、男子200米需具備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其它項目需具備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
3.足球項目考生須具備十一人制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方可報名。
4.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及“體教聯(lián)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系統(tǒng)”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考生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我校的招生項目一致,且符合我校要求;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5.不在興奮劑違規(guī)禁賽期內。
三、報名繳費
考生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tǒng)”)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繳費,具體時間:
注冊時間為2025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四、考試安排
1.文化課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總分600分,具體考試安排以國家體育總局相關文件規(guī)定為準。
2.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tǒng)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托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通知。
五、錄取政策
1.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為180分。對具備一級運動員運動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2.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籃球、田徑(田賽、徑賽)專項成績不低于75分,足球專項成績不低于80分,其余項目專項成績不低于60分。
3.在文化成績、體育專項成績均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比例計算綜合分,即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4.學校根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提供的綜合分由高到低,分項目按招生計劃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項目,再錄取二志愿考生。對于綜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體育專項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政治成績。
5.擬錄取考生信息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要求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
6.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收費標準
學費:體育類專業(yè)學費8000元/生·年。
住宿費:800元/生·年(主校區(qū)六人間),1000元/生·年(主校區(qū)五人間),1100元/生·年(主校區(qū)四人間),如有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zhí)行。
七、組織機構及監(jiān)督
1.鄭州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和監(jiān)督管理我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審議、確定合格考生名單。
2.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的相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fā)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入校后發(fā)現的取消其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撤銷其畢業(yè)證、學位證。學校紀委電話:0371-67781935。
八、聯(lián)系方式
鄭州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0371-67781182(傳真)
鄭州大學招生網:http://ao.zzu.edu.cn/
電子信箱:zdzb@zzu.edu.cn
鄭州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地址:
鄭州市高新區(qū)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綜合管理中心518A室
郵編: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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