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的性質和目的
內蒙古自治區(qū)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是全國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宗旨是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方法和手段,以達到對音樂類考生專業(yè)水平及素質進行客觀、準確評定的目的,以利于招生高校根據本校音樂類專業(yè)的培養(yǎng)目標,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音樂類各專業(yè)新生,更好地培養(yǎng)合格的、符合社會需求的音樂人才。因此,考試科目設置要求具備音樂專業(yè)人才選拔的共性,試題難易程度適中,并利于成績評定。
二、考察要求
通過考試來考察考生的演唱或演奏能力、音樂感知能力、聽覺能力、識譜能力;考察考生掌握音樂理論基礎知識的情況。
三、考試科目
自治區(qū)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考試科目分為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滿分為300分?;緲房瓢暢?、練耳和基本樂理三項,滿分為60分;主試科目為聲樂或器樂,滿分為240分。
練耳和基本樂理考試時間共計2小時。
基本樂理部分卷面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加權后按滿分10分計入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總分。
練耳部分卷面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加權后按滿分20分計入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總分。
視唱部分原始分數滿分100分,加權后按滿分30分計入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總分。
聲樂或器樂原始分數滿分為100分,加權后按滿分240分計入音樂類專業(yè)統(tǒng)考總分,考生須在報名時確定其中一項作為主試科目。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聲樂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音準感、節(jié)奏感、音樂表現能力等。
2、考試內容
考試時由計算機考試系統(tǒng)從考生在考前填報的三首歌曲中隨機抽取一首作為考試曲目。
3、考試要求
(1)聲帶無毛病,能夠運用良好的發(fā)聲方法進行演唱。
(2)用準確的語音(普通話、方言、外國語言)演唱。
(3)歌劇詠嘆調須用原調演唱。
(4)考場提供鋼琴,考生自帶鋼琴伴奏,不得使用音像制品。
(5)歌曲演唱時間總體不超過3分鐘。
4、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演唱。
(二)器樂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目的
主要從考生演奏姿勢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現能力與作品難易程度四個方面進行考核,考察考生的器樂演奏水平。
2、考試內容
(1)樂器種類:中外各類樂器。
(2)考試時由計算機考試系統(tǒng)從考生在考前填報的兩首樂曲中隨機抽取一首作為考試曲目。
3、考試要求
(1)演奏流暢、準確,無不良演奏習慣及明顯失誤。
(2)能感悟音樂作品,準確把握音樂風格。
(3)除鋼琴和手風琴外,其它樂器種類考生可自帶伴奏,所有考生不得用音像制品。
(4)樂曲演奏時間總體不超過5分鐘。
4、考試形式
面試、現場演奏。
(三)視唱練耳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目的
視唱練耳是考生入學考試的必考科目之一,通過視譜即唱和聽辨聽寫能力的測試,來考察考生的音準感、節(jié)奏感、音樂表現能力以及讀譜能力,從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備專業(yè)學習的基本素質和條件。
2、考試內容、要求和形式
(1)視唱
①考試內容。在試題庫中現場抽取一首,長度4-8小節(jié);C大調、a小調或C宮系統(tǒng)五聲性調式,適當運用變化音;2/4、3/4、4/4、3/8、6/8等常見節(jié)拍形式;簡單節(jié)奏組合為主,包含切分音、三連音等較復雜節(jié)奏類型;音域在小字組a到小字二組e之內。
?、诳荚囈螅赫莆崭鞣N常用音符、附點音符、休止符的時值和切分音、三連音、弱起節(jié)奏以及2/4、3/4、4/4、3/8、6/8等節(jié)拍;每條視唱演唱時:音高、節(jié)奏準確、速度前后一致、富有音樂感;并能清晰地劃拍或擊拍視唱。
?、劭荚囆问剑好嬖?,視譜即唱。五線譜、簡譜兩種譜式(可任選一種)。
(2)練耳
?、倏荚噧热荩郝犛泦我簟⒁舫?、和弦、節(jié)奏及旋律。
單音聽記:以自然音級為主,適當加入變化音,用五線譜或簡譜記出正確的音高。
音程聽記:在五線譜或簡譜上記出音程的音高。
和弦聽記:在五線譜或簡譜上記寫和弦的音高。
節(jié)奏聽記:用2/4、3/4及4/4拍。節(jié)奏包含常用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和休止符以及連線的運用等。
旋律聽記:調性:C大調、a小調;節(jié)拍:2/4、3/4、4/4;節(jié)奏:常用形態(tài)。
②考試要求:根據播放音響給出的試題,要求考生對聽到的單音、音程、和弦、節(jié)奏及旋律能正確判斷和聽辨聽記。
?、劭荚囆问剑轰浺舨シ旁囶},卷面筆試。
?、芸荚嚂r間:考試時間為1小時。
(四)基本樂理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目的
基本樂理是考生的必考科目之一。通過測試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專業(yè)學習的音樂理論基礎。
2、考試內容
基本樂理
音、音高與音律;五線譜記譜法(譜號與譜表、音符與休止符、拍子與節(jié)拍等);節(jié)奏與節(jié)拍及音值組合法;各類音程的構寫及判斷;各類和弦的構寫及判斷(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轉位);調式與調性(各類西歐大小調式與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的調號和音階構成、首調唱名與固定唱名、調式中的音程與和弦及其解決、調關系與調式分析——包括關系大小調與同宮系統(tǒng)各調、同主音大小調與同主音民族調式、等音調、近關系調等);各種常用記號與術語(力度與速度記號與術語、省略記號、演奏與演唱記號、裝飾音記號及其它術語等);移調及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等。
題型:選擇題、填空題、判斷題、解答題等。
3、考試形式
閉卷、卷面筆試。
4、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小時。
5、參考書目
(1)《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2)《基本樂理教程》郭锳編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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