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本 人 填 寫 |
考生號(14位) | 姓 名 | 性 別 | ||||||||||
身份證號 | 報考科類 | ||||||||||||
畢業(yè)中學(中專) | |||||||||||||
家庭住址 | 聯(lián)系電話 | ||||||||||||
擬報考文化單獨考試高校 | |||||||||||||
考生簽字(按手?。?nbsp; 2013年 月 日 |
法定監(jiān)護人簽字(按手?。?nbsp; 2013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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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校 填 寫 |
院校代碼(部標) | 院校名稱 | |||||||||||
招生負責人 | 負責人電話 | ||||||||||||
招生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人電話 | ||||||||||||
考生文化 單考成績 |
語文 | 數(shù)學 | 外語 | 其它科目 | 總分 | ||||||||
招生院校 考核意見 |
(擬錄取專業(yè)、專業(yè)國際代碼、層次、學制等要求,必填。) 招生負責人簽字(錄取專用章): 2013年 月 日 |
說明:1.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必須填寫《2013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單獨考試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確認表》1式2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寄送到擬錄取高校。本表為文化單考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確認表,是文化單考高水平運動員提前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只能確定1所高校寄送確認表,如因寄送多所高校造成錄取的遺留問題,由考生自己負責。
2.本表由考生和招生高校共同填寫??忌氄J真、如實填寫本表有關內容,考生及其法定監(jiān)護人須對信息予以簽名確認。如不按規(guī)定確認信息,造成任何遺留問題,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3.招生院校應于2013年4月20日前,將文化單考高水平運動員擬錄取確認表、本校擬錄取山東省考生名單以及錄取公函一并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
4.此表1式2份,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1份,高校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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