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招委發(fā)〔2011〕26號
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關于調整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專業(yè)考試項目的通知
各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
為促進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yè)教學改革,加強中學體育教學師資隊伍建設,選拔培養(yǎng)“一專多能”的中學體育教師,推進中學校園體育文化建設,經(jīng)研究,決定對我市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專業(yè)考試項目作適當調整,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內容
(一)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專業(yè)考試項目分為身體素質項目和專項素質項目兩部分,其中身體素質項目為統(tǒng)考項,專項素質項目為選考項。
(二)身體素質項目: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原地雙手頭頂向前擲實心球。
(三)專項素質項目: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藝術體操、健美操、網(wǎng)球、武術、田徑〔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欄(男,欄高1.067米,欄間距9.14米)、100米欄(女,欄高0.84米,欄間距8.5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男,7.26千克;女,4千克)、鐵餅(男,2千克;女,1千克)、標槍(男,800克;女,600克)〕。
二、實施時間
從2013年起,在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專業(yè)考試中實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應加強宣傳,利用媒體等形式周知本行政區(qū)域各中學及考生。
(二)各中學應組織體育教師指導學生進行體育訓練,盡快適應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招生專業(yè)考試的新要求。
各項目的考試標準和評分細則,通過專家論證后適時向社會公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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