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化工大學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學校全稱:沈陽化工大學
辦學地點及校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11號街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年限:所有專業(yè)學制為4年,學習年限為3-6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 : 校園占地面積94.7萬平方米 , 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7.97萬平方米 , 專任教師737人 , 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408人 , 教學儀器設備值9964.84萬余元 , 圖書114.82萬冊。
二、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學習期滿 , 成績合格頒發(fā)沈陽化工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 ,達到沈陽化工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沈陽化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
三、學費相關說明
1. 學費收取標準 : 按照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英語、網絡工程、資源科學與工程專業(yè)4800元/生·學年;
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專業(yè)4700元/生·學年;
通信工程專業(yè)4500元/生·學年;
測控技術與儀器、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環(huán)境工程、生物工程、制藥工程、安全工程、應用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理論與應用力學、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復合材料工程、環(huán)境科學、化工與制藥、工業(yè)工程、林產化工、水質科學與技術、包裝工程專業(yè)4200元/生·學年;
會計學、金融學、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工程管理、社會工作、社會體育、市場營銷、金屬材料工程專業(yè)4000元/生·學年;
材料化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油氣儲運工程、公共事業(yè)管理、材料物理專業(yè)39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工業(yè)設計、藝術設計專業(yè)9000元/生·學年。
2. 學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 , 學校根據(jù)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3. 獎、助學金
獎學金分為國家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單項獎學金、社會獎學金。
助學措施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困生獎助學金。
四、按類招生專業(yè)說明
我校部分專業(yè)將實行按類招生,學生入學一至兩年后,進行專業(yè)分流,其中包括:
1. 應用化學:分流成應用化學和化學兩個專業(yè)。
2. 環(huán)境科學類:分流成環(huán)境工程和環(huán)境科學兩個專業(yè)。
3. 機械類:分流成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和理論與應用力學兩個專業(yè)。
4. 電子信息科學類:分流成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和通信工程四個專業(yè)。
5.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分流成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軟件技術方向)和網絡工程三個專業(yè)。
6. 經濟學類:分流成金融學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兩個專業(yè)。
五、招生錄取規(guī)則說明
1. 調檔比例:調檔比例110%.
2.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 院校志愿錄取辦法: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的考生。
4. 對加分或降低分數(shù)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按照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及規(guī)定錄取。
5. 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在錄取時設1-2、2-3專業(yè)級差為5分。
6. 英語專業(yè)只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yè)語種不限。
7. 所有專業(yè)對男女生比例沒有限制。
8. 聯(lián)系電話、網址
咨詢電話:024—89388469、89388462
網 址:www.syuct.edu.cn
六、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辦法
1、招生項目:男子排球
2、招生辦法
凡有意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需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我校將根據(jù)考生參加我校專項水平測試的成績,擇優(yōu)認定部分品學兼優(yōu)、體育特長突出的考生。
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報名,錄取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相關文件執(zhí)行。
3、測試地點:沈陽化工大學體育館。
七、體育類招生辦法
1、考生須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yè)招生的體育專項測試。
2、錄取辦法: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
綜合成績=高考總分/5+體育專項測試成績
3、遼寧生源須參加沈陽化工大學組織的統(tǒng)一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否則不錄取。
面試地點:沈陽體育學院
面試時間:2011年4月15日-30日
八、藝術類招生辦法
1、 遼寧省藝術生源:參加遼寧省招考辦統(tǒng)一組織的藝術類相關專業(yè)統(tǒng)考。
2、 非遼寧省藝術生源: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相關專業(yè)統(tǒng)考。
錄取辦法: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
綜合成績=高考總分×40%+專業(yè)課成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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