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科技學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學校全稱:遼寧科技學院 11430
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本溪經濟開發(fā)區(qū)香槐路176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
學習年限:本科學制為4年,學習年限為4年
高職學制為3年,學習年限為3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74.98萬平方米,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8.60萬平方米,專任教師563人,其中副高級職稱以上273人,教學儀器設備原值9959.25萬元,圖書78.78萬冊。
二、計劃特別說明
有語種限制的專業(yè)及允許招生的語種:英語專業(yè)只招英語語種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和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yè),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yè)及限制比例:無。
三、專業(yè)設置說明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080301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4 | 工學 | 工學 |
080401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4 | 工學 | 工學 |
080602 | 自動化 | 4 | 工學 | 工學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4 | 工學 | 工學 |
080604 | 通信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080605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工學 | 工學 |
080201 | 冶金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080901 | 測繪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080101 | 采礦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080703 | 土木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070302 | 應用化學 | 4 | 理學 | 理學 |
081001 | 環(huán)境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081102 | 制藥工程 | 4 | 工學 | 工學 |
110203 | 會計學 | 4 | 管理學 | 管理學 |
110502 | 檔案學 | 4 | 管理學 | 管理學 |
050201 | 英語 | 4 | 文學 | 文學 |
050102 | 漢語言 | 4 | 文學 | 文學 |
050303 | 廣告學 | 4 | 文學 | 文學 |
050404 | 繪畫 | 4 | 文學 | 文學 |
050408 | 藝術設計 | 4 | 文學 | 文學 |
050403 | 音樂表演 | 4 | 文學 | 文學 |
040105 | 小學教育 | 4 | 教育學 | 教育學 |
580102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3 | ||
580303 | 自動化生產設備應用 | 3 | ||
520110 | 工程機械運用與維護 | 3 | ||
580402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 | ||
580103 | 數(shù)控技術 | 3 | ||
58020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 | ||
580203 | 生產過程自動化技術 | 3 | ||
580204 | 電力系統(tǒng)自動化技術 | 3 | ||
5901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
5901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
550102 | 冶金技術 | 3 | ||
550105 | 材料工程技術 | 3 | ||
580107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 3 | ||
540302 | 金屬礦開采技術 | 3 | ||
540601 | 工程測量技術 | 3 | ||
520108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3 | ||
56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
530101 | 生物技術及應用 | 3 | ||
53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3 | ||
530304 | 中藥制藥技術 | 3 | ||
620204 | 會計電算化 | 3 | ||
620402 | 市場開發(fā)與營銷 | 3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
660112 | 文秘 | 3 | ||
670112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 | ||
690104 | 法律事務 | 3 | ||
510202 | 園林技術 | 3 | ||
670104 | 電腦藝術設計 | 3 |
四、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遼寧科技學院高職??飘厴I(yè)證書;
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遼寧科技學院的本科畢業(yè)證書,達到遼寧科技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fā)遼寧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按照物價部門批準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yè),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在校學習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計退剩余的學費。
3、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的撫困助學具體措施:
(1)設一、二、三等獎學金。一等獎:1600元/學年;二等獎:800元/學年;三等獎:400元/學年。(2)國家、省政府獎學金,每年8000元;(3)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 元;(4)白川獎學金:每年2000元;(4)寶鋼獎學金:5000元/學年;(5)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學金每年2500元。
六、招生錄取規(guī)則說明
1、調檔比例:120%。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院校志愿錄取辦法:當?shù)谝恢驹干暇€考生數(shù)不足計劃招生數(shù)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當?shù)谝恢驹干暇€考生數(shù)多于計劃招生數(shù)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加分、降低分數(shù)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在錄取中執(zhí)行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以及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等照顧錄取的規(guī)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yè)安排辦法:實行分數(shù)優(yōu)先的錄取原則。在分數(shù)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shù)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參考語文分數(shù)、理科考生參考數(shù)學分數(shù))。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實行“專業(yè)志愿清”錄取原則。
6、藝術類錄取原則:(1)美術類專業(yè)課成績除河北省、山西省美術類外,使用省專業(yè)統(tǒng)考成績,河北省、山西省使用我校校考成績。依據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在達到該省該批次文化課最低控制線的情況下,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專業(yè)課成績×2+文化課成績。(2)音樂表演專業(yè),依據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在達到該省該批次文化課最低控制線的情況下,按照該省專業(yè)課統(tǒng)考成績分數(shù)從高到低錄取。
7、聯(lián)系電話:0414-5861116,5861117
網址: http://www.ln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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