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項目
1.招生項目:籃球、足球、龍舟。
2.招生范圍:全國招生30名。
二、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在籃球、足球、龍舟運動項目有特長,并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考試報名: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2.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
三、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對象并且接受本簡章選拔辦法與程序的考生,到廣西民族大學體育與健康科學學院領取報名表或從我校招生考試網(wǎng)下載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后交到廣西民族大學體育與健康科學學院辦公室。
2.我校組織人員對其進行資格審核。
3.報考我校的高水平運動員必須于3月6日前,將本人的以下材料交到廣西民族大學體育與健康科學學院辦公室:(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同一賽事的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及所辦的二級運動員以上證書(含二級);(3)經(jīng)考生所在中學(或同學歷學校)蓋章鑒定后的報名表。
四、報名與專項測試
1.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并交2寸彩色照片2張和教育廳規(guī)定的考試費。
2.報名時間:2008年12月26日-2009年3月8日; 地點:廣西民族大學體育與健康科學學院
3.專項測試時間: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需在2009年3月13日到我校體育與健康科學學院辦公室報到并領取專項測試準考證,3月14日上午9:00進行專項測試。
4.專項測試地點:廣西民族大學足球場和各體育場館
5.聯(lián)系人:何衛(wèi)東 電 話:0771—3261687、3260115
五、文化單獨考試
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的考生,需參加由我校招生辦組織的自主命題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考核標準不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考試要求。
考試時間和地點:專項測試后進行(3月13日報到時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771--3260410
六、 錄取條件
1.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并經(jīng)教育部“陽光平臺”網(wǎng)站公示的考生。
2.經(jīng)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還須根據(jù)生源地省級招生機構的要求取得本省特長生認定資格,同時必須報名并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
3.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的考生,由我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凡能夠完成專業(yè)培養(yǎng)教學任務者,由本人申請、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但需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由我校對其全面考核后決定是否錄取,同時報教育廳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
七、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紀監(jiān)部門自始至終參與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錄取工作全過程,保證實施過程的監(jiān)督作用。
2.接受社會監(jiān)督,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jīng)核實立即取消其被錄取資格,并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招生政策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備注:考生報到測試時,學校不統(tǒng)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等一切費用自理。
2009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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