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入學考試形式以文化考試為主的原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以及我校的辦學宗旨,特制定本招生工作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國標代碼:10701。
第三條 學校主校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郵編:710071)
新校區(qū)地址:西安市西灃路興隆段266號(郵編:710118)
學校網(wǎng) 址:http://www.xidian.edu.cn
第四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是以信息與電子學科為主,工、理、管、文、經(jīng)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多科性全國重點大學,是我國電子科學技術人才培養(yǎng)的搖籃。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第五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成立于1931年,是1959年中央確立的全國首批二十所重點大學之一,是國家“211工程”建設高校之一。學校設有研究生院、通信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技術物理學院、經(jīng)濟管理學院、理學院、人文學院以及示范性軟件學院、微電子學院、網(wǎng)絡教育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示范性軟件職業(yè)技術學院等15個學院,設有國家工科基礎課程電工電子教學基地和國家集成電路人才培養(yǎng)基地。學?,F(xiàn)有2個國家一級重點學科、7個國家二級重點學科、4個一級學科授權點、6個長江學者獎勵計劃設崗學科、2個國家級教學團隊、3名國家級教學名師、6個國家級第二類特色專業(yè)、7門國家級精品課程、27個博士學科點、6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63個碩士學科點、42個本科專業(yè),博士、碩士學科點基本覆蓋了信息技術學科領域,并以此帶動了新興、邊緣、交叉學科的發(fā)展。建校77年來,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為國家輸送了10萬多名工程技術人才。近年來,學校本科畢業(yè)生一次就業(yè)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研究生就業(yè)率一直保持在100%。
第六條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參加國家統(tǒng)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定向就業(yè)生、國防生、藝術類考生、高水平運動員、少數(shù)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保送生。
第三章 招生機構
第七條 學校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成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紀檢監(jiān)察小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招生、考試過程中各項政策和法規(guī)的落實情況,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錄取規(guī)則
第九條 學校按照不超過在各?。▍^(qū)、市)招生計劃數(shù)120%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條 學校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當?shù)谝恢驹笀罂嘉倚5目忌浫M額時,不予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報考未滿額,則按比例調閱非第一志愿考生檔案,擇優(yōu)錄取。
第十一條 采用投檔分調取學生檔案,在已調檔的考生中,采用總分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排序確定考生專業(yè);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未能在其第一專業(yè)志愿錄取,則投檔成績降3分按其報考的第二專業(yè)志愿排序;如仍未被錄取,考生又愿意服從調配,則安排到招生未滿額的專業(yè)。若投檔分相同,則按英語科目的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若英語科目分數(shù)相同,則按數(shù)學科目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
第十二條 對于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未錄取滿額的專業(yè)中采用總分分數(shù)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專業(yè)。
第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yè)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國防生招生除外)。
第十四條 報考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wǎng)絡工程專業(yè)以及國防生各專業(yè)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yè)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非日語,其余專業(yè)招生無外語語種限制。
第十五條 對于在高中階段獲得學科競賽獎的學生、省級以上三好學生以及優(yōu)秀體育運動員等特殊考生,按考生所在?。▍^(qū)、市)招生部門規(guī)定的加分標準與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相加所得分數(shù)排序,擇優(yōu)錄取。
第十六條 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的要求。
第十七條 學校招收國防生,招生對象為年齡在二十周歲以下(截止當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經(jīng)政審、體檢、面試,按軍隊院校招生條件和標準,擇優(yōu)錄取。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即計算為工作時間,享受軍隊干部住房補貼等待遇,并享受由軍隊支付的國防獎學金,每人每學年5000元。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須通過我校藝術類專業(yè)測試,并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yè)測試合格證書,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qū)、市)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后,按其高考成績(數(shù)學成績計入高考總分內)由高到低排隊,擇優(yōu)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為教育部批準的自主招生選拔錄取試點院校。被我校確定為自主招生擬正式錄取人選的考生仍需參加200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入學考試,并必須在高考志愿中重點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高考成績達到當?shù)刂攸c線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當?shù)乇究谱畹弯浫【€10分者,即予錄取,并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加20分排定錄取專業(yè),對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則上安排至其特長方向專業(yè)。
第二十條 我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須通過我校組織的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取得我校高水平運動員專業(yè)測試合格證書,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qū)、市)同級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控制線后,按其在我校專業(yè)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隊,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數(shù)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查詢方式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以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sb.xidian.edu.cn查詢。
第二十三條 對于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yè),要求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yōu)檫x測AB以上,比測4C以上,技術科目合格。采用投檔分調取學生檔案,考生進檔后專業(yè)安排,采用“先分數(shù)(即投檔分)后等級”的原則排序確定考生專業(yè);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未能在其第一專業(yè)志愿錄取,則投檔分降3分按其報考的第二專業(yè)志愿排序;如仍未被錄取,考生又愿意服從調配,則安排到招生未滿額的專業(yè)。
若投檔分相同,則按英語科目的原始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若仍相同,則按選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若還相同,則按4門必測科目等級高低的順序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四條 江蘇藝術類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yè),其七門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其余錄取規(guī)則條件參見本章程第十八條。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依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予以退回。
第二十六條 我校2008級本科辦學地點在我校新校區(qū)(校區(qū)地址參見本章程第三條)
第二十七條 我校2008級本科新生住宿標準為4人間。
第二十八條 我校2008級各招生專業(yè)名稱、類別、招生計劃、層次、授予學位、學制、學費及住宿費如下表所示:
專業(yè)名稱 |
類別 |
招生計劃(人) |
層次 |
授予 學位 |
學制 (年) |
學費 (元/年) |
住宿費 (元/年) |
金融學 |
理工 |
40 |
本科 |
經(jīng)濟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英語 |
理工 |
80 |
本科 |
文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日語 |
理工 |
35 |
本科 |
文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教育技術學 |
理工 |
30 |
本科 |
教育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
理工 |
8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工 |
4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應用物理學 |
理工 |
8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應用化學 |
理工 |
4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16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微電子學 |
理工 |
24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5500 |
1200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tǒng) |
理工 |
2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見備注1 |
1200 |
光信息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8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信息安全 |
理工 |
120 |
本科 |
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理工 |
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2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工業(yè)設計 |
理工 |
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理工 |
20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5500 |
1200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 |
5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自動化 |
理工 |
20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5500 |
1200 |
電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56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6000 |
1200 |
通信工程 |
理工 |
56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6000 |
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48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6000 |
1200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16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空間信息與數(shù)字技術 |
理工 |
8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信息工程 |
理工 |
16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6000 |
1200 |
網(wǎng)絡工程 |
理工 |
8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2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5500 |
1200 |
生物醫(yī)學工程 |
理工 |
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軟件工程 |
理工 |
44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見備注1 |
1200 |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 |
理工 |
8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信息對抗技術 |
理工 |
160 |
本科 |
工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理工 |
8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工業(yè)工程 |
理工 |
8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工商管理 |
理工 |
45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工商管理 |
文史 |
4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3850 |
1200 |
市場營銷 |
文史 |
4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3850 |
1200 |
人力資源管理 |
文史 |
4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3850 |
1200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文史 |
3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3850 |
1200 |
電子商務 |
理工 |
40 |
本科 |
管理學學士 |
4 |
4950 |
1200 |
錄音藝術 |
藝術 |
30 |
本科 |
文學學士 |
4 |
9900 |
1200 |
備注:1、軟件工程專業(yè)、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tǒng)專業(yè)學費:
一、二年級為 6000元/年·人, 三、四年級為14000元/年·人。
第二十九條 學校通過各種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困難學生補助、組織勤工儉學等多種方式,幫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考生完成學業(yè),具體情況見我校2008年報考指南。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我校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為:電話:029-88202335,029-88203335;傳真:029-88202335;電子郵箱:zhaoban@mail.xidian.edu.cn;招生信息網(wǎng)址:http://zsb.xidian.edu.cn。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網(wǎng)站的信息及數(shù)據(jù)主要來源于網(wǎng)絡及各院校網(wǎng)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