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普通高校,各市、縣(市、區(qū))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為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深化藝術特長生招生改革,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具有音樂(聲樂、器樂、鍵盤)、舞蹈、戲劇、書畫(書法、美術)等藝術特長的考生。
二、招生高校和招生人數
教育部規(guī)定清華大學等53所試點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yè)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共7所)可在全國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見附件一)。
江蘇省省屬普通本科高校(不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省屬高校)因開展校園藝術活動的需要,可在我省范圍內,使用預留計劃選擇性試招少量確有藝術特長的考生。預留計劃由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核準,測試工作及錄取政策參照藝術特長生執(zhí)行。
高校招收的藝術特長生人數須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三、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參加有關高校藝術特長生的報名。
⑴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指省轄市,下同)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⑵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作品展覽。
⑶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擬報考高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四、報名工作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與方式,憑本人身份證及調演獲獎證書、參展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自行向擬報考高校進行藝術特長生的報名,由招生高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應退還考生,復印件可由高校留存。
2008年1月10日前,各招生高校對擬同意參加測試的我省考生名單,按《江蘇省2008年藝術特長生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見附件二)格式報省教育考試院,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集中公示。
五、專業(yè)測試工作
1.我省2008年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工作由有關高校組織進行。教育部規(guī)定的53所試點高??勺灾鬟M行藝術特長生測試;省屬高校原則上承認相關部屬院校的測試成績,不再單獨組織測試。有特殊要求的省屬高校如擬對報考本校的考生自主進行專業(yè)測試,應于組織測試前,在充分學習領會相關文件精神、學習借鑒部屬高校藝術特長生測試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嚴格規(guī)范的測試工作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方可開展測試工作。
2. 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本校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選拔人數、錄取要求、測試時間、地點、科目和辦法等。各高校招生簡章應在2007年12月31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擬在我省招收藝術特長生的高校,還應填報《江蘇省2008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意向統(tǒng)計表》(見附件三),與招生簡章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3. 高校須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職能機構。招生高校要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工作實施細則》(另發(fā))要求,制定詳細的測試方案,并負責測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4. 各高校測試工作應在2008年3月15日前進行??忌鷳{本人身份證及有關材料,按照相關測試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直接到高校報到、繳納費用、領取準考證,并參加專業(yè)測試。
六、成績評定與公示
我省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分為優(yōu)秀、合格與不合格三個等級。
教育部規(guī)定的53所招生高校,根據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的情況評出成績。省屬高??沙姓J相關部屬院校的測試成績,經批準,也可對報考本校的考生自主進行專業(yè)測試并評出成績。省內7所部屬高校及經批準可自主進行專業(yè)測試的省屬高校,須在測試工作結束后,將優(yōu)秀、合格評定的標準、比例等情況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方可向考生發(fā)布測試結論。
招生高校應于3月20日前,將在專業(yè)測試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的入選考生名單(含認可有關高校測試結論的考生名單),按《江蘇省2008年藝術特長生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要求報送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審核后,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將對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招生高校可依據集中公示的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再行公示。
七、錄取工作
在專業(yè)測試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經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且參加了普通高考和學業(yè)水平測試的考生,各招生高??筛鶕忌母呖贾驹?,按以下規(guī)定擇優(yōu)錄?。?/P>
1.藝術特長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省規(guī)定的填報普通類本科院校的最低要求,即兩門選修測試科目均需達到B級及以上等級,必修測試科目均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2.專業(yè)測試達到合格等級、投檔分在相關高校投檔線下20分(含)以內且特征分達到省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根據其志愿向相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3.專業(yè)測試達到優(yōu)秀等級、特征分達到省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志愿及相關高校的書面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可向相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總數的15%。
未經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不予投檔,高校也不得按藝術特長生有關政策錄取。
八、加強領導和管理
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是一項社會關注度高、政策性強的工作。省招委、省教育廳負責對全省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jiān)督,專業(yè)測試工作由相關高校組織實施。各高校要高度重視,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各相關高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針對2008年新高考模式下的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1.有關高校要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研究、決定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由分管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并建立專家評審委員會等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的測試職能機構。校測試領導小組、專家評審委員會和主要職能機構的人員名單、職務(職稱)和有關聯系方式等,須包含在測試方案中于測試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評委的遴選要經校測試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按照嚴格的程序,根據項目特點和人員情況,實行校內選拔和校外聘請相結合,且原則上應從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評委庫中抽取評委,校外評委原則上應占50%。招生高校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評委和考生在測試期間的管理。
3.高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須全程參與測試工作,強化監(jiān)督檢查;具體操作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政策,科學規(guī)范操作,合理把握評判尺度,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提供各類必要的保障。在高校專項測試期間,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和有關專家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測試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4.嚴格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組織藝術特長生測試中出現徇私舞弊、重大疏漏或違反規(guī)定錄取藝術特長生的相關高校,一經查實,將提請教育部取消其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對在藝術特長生測試中被認定為違規(guī)的考生,高等學校須將其違規(guī)事實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將取消其當年藝術特長生報考資格,并將其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請各省市、縣(市、區(qū))招辦速將本通知轉發(fā)至本行政區(qū)域內有關中學。
附件:一、2008年全國范圍內試點招收藝術特長生高校名單
二、江蘇省2008年藝術特長生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
三、江蘇省2008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意向統(tǒng)計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08年全國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高校名單(共53所)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北京林業(yè)大學、北京中醫(yī)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yè)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yè)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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