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專業(yè)為重點,兼具經濟、外語和管理類專業(yè)的多科性大學,具有接受攻讀博士、碩士及學士學位,招收海外留學生、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在職研究生(Q吧) 和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資格,學校現(xiàn)有長寧和松江兩個校區(qū),長寧校區(qū)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區(qū),蘇州河畔,毗鄰中山公園;松江校區(qū)則座落于環(huán)境優(yōu)美的松江大學園區(qū)內。
建校五十多年來,華東政法大學為國家培養(yǎng)了大量的人才,社會聲譽日隆。在上海市藝術教育委員會的關心和指導下,我校高度重視對學生綜合能力尤其是人文素質的培養(yǎng),設立了校藝術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藝教委關心下一代專家指導團華東政法大學藝術教育基地、藝術教研室等機構;擁有管樂團、合唱團、舞蹈隊、沃原劇社、百外書社、民樂團等十多個學生文藝團隊。其中,管樂團、合唱團、百外書社被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藝術教育委員會命名為“上海市大學生藝術團”。學校藝術教育工作和校園文化建設取得了優(yōu)異的成績,曾先后榮獲全國大學生歌手邀請賽一等獎、全國舞蹈比賽創(chuàng)作表演一等獎、全國學生戲劇比賽(雙語)表演、劇目兩項二等獎、上海市布谷鳥學生音樂節(jié)合奏比賽一等獎、“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jié)吹奏樂隊比賽(大學組)金獎、魅力校園第一屆全國校園文藝匯演暨第六屆全國校園春節(jié)聯(lián)歡晚會三等獎,魅力校園第二屆全國校園文藝匯演暨第七屆全國校園春節(jié)聯(lián)歡晚會演出和編導兩項金獎等獎項六十余項,并組織文藝團隊赴上海大劇院、上海音樂廳、南京路世紀廣場、東方綠洲和松江大學城等大型場所多次演出。為加強文藝團隊的建設,促進我校藝術教育工作的發(fā)展,2008年我校將繼續(xù)向社會招收部分品學兼優(yōu)并具有藝術專長的高中畢業(yè)生。
一、招生范圍
限上海生源。
二、招收項目及計劃招生人數(shù)
管樂37人,書法(含篆刻)20人,表演25人,民樂26人,舞蹈35人,聲樂30人。
三、報名方式
1、考生直接到所在中學教務處索要或登陸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zgate.net)下載《華東政法大學藝術特長生報名表》,按要求如實填寫并貼上照片,經所在中學蓋章后,于2007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將報名表直接交至我校(具體地址:上海市長寧區(qū)萬航渡路1575號交誼樓第三會議室,交通:軌道2、3、4,公交921中山公園站下)。本次報名一律不接受郵寄和匯款,請考生按指定時間、地點報名,逾期不候。
2、考生須提交
(1)報名費:40元。
(2)一寸彩色免冠報名照片3張。(一張貼于報名表上,另二張交至報名處)
(3)有關獲獎證書、特長證書或特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準考證領取的時間與地點:考試當天領取,地點見現(xiàn)場海報。
4、咨詢電話: 67790213、67790220
四、考試安排
1、考生持準考證、學生證或身份證參加考試。
2、考試時間
2007年12月15日(周六)8:30—17:00 管樂、書法(含篆刻)、表演
2007年12月16日(周日)8:30—17:00 民樂、舞蹈、聲樂
3、考試地點: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qū)內,具體考場安排詳見現(xiàn)場海報。
4、考試內容
(1)管樂和民樂
考試內容均為音階一條,自選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現(xiàn)場抽題試譜,除定音鼓、小軍鼓、大號、大提琴、揚琴由學校提供外,其余樂器請自備。
(2)舞蹈
a、形體測試
b、身體軟開度,基本功測試
c、即興模仿(1-2個8拍)
d、舞蹈技巧(屬加分項目)
e、舞蹈表演(3-4分鐘,古典舞、民族民間舞、現(xiàn)代舞均可,自備CD或磁帶)
(3)聲樂
a、視唱練習(現(xiàn)場抽題,視唱要求識五線譜)
b、自選1首中文或外文歌曲(每首3分鐘左右,考試均為現(xiàn)場鋼琴伴奏,由本校統(tǒng)一安排,請考生自備伴奏譜,不允許自帶伴奏人員;鋼琴由學校提供。)
(4)書法
a、自選古代書法名作一幅,臨摹,書體不限,形式不限,須指出該名作的出處,時間45分鐘。
b、指定內容創(chuàng)作書法作品一幅,書體不限(形式為條幅、中堂、橫幅任選其一),但是兩幅字體不可相同,時間45分鐘,文具請自備。
(5)篆刻
a、自選古代名印一方,臨摹(須指出該印的出處),時間45分鐘。
b、指定內容創(chuàng)作印章一方,陰、陽文隨意,規(guī)格不限,時間45分鐘,文具請自備。
(6)表演
a、朗誦(寓言或詩歌均可,時間2-3分鐘)
b、自選歌曲一首(流行歌曲除外)
c、舞蹈、廣播操、武術均可
d、即興小品,時間2-3分鐘
e、即興出題、現(xiàn)場主持(屬加分項目)
為保證生源質量,我校據(jù)招生項目劃定分數(shù)線,達到分數(shù)線者,將由華東政法大學藝術教育委員會、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與應試者簽約,學校按協(xié)議規(guī)定,在當年招生中對簽約考生予以優(yōu)惠錄取。
五、監(jiān)督電話:6779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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