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我省可自主審批
寧波教育國際合作交流改革已有初步實施方案
前天,教育部召開了“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進展情況”會議。
其中提及的2項改革試點,都與浙江相關。一項是,在浙江啟動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行政審批改革試點。浙江是唯一的試點。另一項則是,啟動建設寧波市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綜合改革試驗區(qū)。寧波,是唯一一個市級層面的試驗區(qū)。
那么,這兩項的改革試點,將會為浙江教育帶來怎樣的變化?昨天,記者就此咨詢了浙江省教育廳外事處的相關工作人員。
變化一:改革后我省可審批省內(nèi)所有高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就“在浙江啟動本科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行政審批改革試點”,省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其實,在去年3月,我們就已獲得授權。”
這個行政審批改革,怎么理解?“在國務院頒發(fā)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提到,本科以上合作辦學項目須上報教育部審批。不過,改革后,浙江省內(nèi)所有高校(包括浙大)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由浙江省審批即可。”另外,這里所提及的“項目”,指的是某專業(yè)上的中外合作。
授權后,目前,浙江省教育廳已批了13個項目。都是哪些項目呢?“根據(jù)浙江特點,根據(jù)浙江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需要,主要是軟件、土木工程和通信等專業(yè)的合作。”
為什么唯獨浙江成為相關的改革試點?“其實,在2010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浙江就已拿到一項改革試點——提高中外辦學水平。也許是基于此,教育部就給了我們相應的政策。而且,近年來,浙江在這塊(中外合作辦學)總體規(guī)范。”
變化二:只要與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相關的,寧波都可嘗試
就“啟動建設湖南省和寧波市教育國際合作交流綜合改革試驗區(qū)”,我省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前年,寧波就開始申請,想做這方面的試點。去年11月,獲得教育部同意。”
這個試驗區(qū)的“權力”有點大,只要與教育國際相關的,寧波都可以嘗試著做,無需教育部或省教育廳審批。甚至,“原來不敢做或做不了的事,寧波也可以試著去做。”
不過,在嘗試前,寧波的總體規(guī)劃和實施方案得先經(jīng)教育部同意。目前,已有初步方案,細節(jié)還在討論中。今年,相關規(guī)劃和方案肯定會公布。
那么,這個試點為什么選擇寧波?“寧波,已有一定的基礎,無論是經(jīng)濟方面,還是教育方面。教育部的一個意圖是,等寧波積累經(jīng)驗之后,向全國推廣。另外,還想通過國際化推動教育的現(xiàn)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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