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為什么要參加高考報名?
所有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和對口招生的考生均須通過報名采集考生自然信息、報考信息和頭像信息,編排考生號,用于編排考場、建立電子檔案和錄取等工作。
考生號是考生參加專業(yè)測試、文化課考試、錄取和進行電子備案的重要信息之一,對每位考生來說是惟一的。
二、報名工作采取什么方式進行?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全部采用遠程網方式進行。考生在2012年11月20日前持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領取有關招生簡章,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為:http://www.hebeea.edu.cn),點擊進入遠程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三、報名時間是怎么安排的?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分考生網上填報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照相兩個階段。
所有擬參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錄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藝術、體育、對口類及單獨招生等)均需參加高考報名。已進行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網上填報信息的時間為2012年11月25日8時至11月29日17時,遠程網上報名系統(tǒng)11月29日17時關閉。已經在網上進行報名的考生,以報名點或班級為單位,通過網上支付報名費用。報名信息確認及照相時間為12月1日至5日,考生應持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地點進行報名資格審查、信息確認、照相、采集指紋信息等工作。所有考生均須采集指紋信息。報名信息須本人確認,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網上支付報名費的考生將不能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未進行信息確認的報名信息無效。
四、報名前應做好哪些準備?
1.注意報名起止日期和地點;
2.準備好有關證件。這些證件包括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或同等學力證明(應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還須有學業(yè)水平考試準考證),戶口本、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證件、證明。在職職工還應有單位的介紹信。尚未安排的轉退軍人應有民政部門的介紹信;
3.確定自己應試的報考科類和外語語種;
4.報名費;
5.攜帶相關證件到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領取相關招生簡章;
五、報名和參加各種專業(yè)(專門)測試時是否需要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按照省招生委員會和省公安廳《關于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通知》(冀招委普【2007】44號)規(guī)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報名、參加各種專業(yè)測試及高考時,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2012年11月20日前,考生必須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和相關證件、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因此,還沒有辦理本人居民身份證的考生,須盡快到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居民身份證。高一和高二年級的學生也應分期分批的完成居民身份證的辦理工作。
六、《報考證》的使用范圍是什么?
報考省內、外院校的藝術、體育、對口類專業(yè)和參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高水平運動員及院校單獨招生等進行專業(yè)(專門)測試的考生,必須向測試點交驗《報考證》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秷罂甲C》在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由報名點打印,考生可向報名點索取。
七、報名地點是怎么規(guī)定的?
考生可以在任何一臺與互聯網相聯的計算機上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報名信息。但考生進行信息確認和照相的地點必須是戶口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報名點。
考生原則上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其常住戶口與就讀學校不在同一設區(qū)市的(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跨設區(qū)市招收的學生除外),確需在就讀學校所在設區(qū)市報名的,須由常住戶口所在設區(qū)市學籍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證明,方可報名。在民辦學校就讀的應屆考生,可在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社會考生因特殊情況確需跨市報名的,須由借讀地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與考生戶籍地設區(qū)市招生考試機構協商同意后可以在借讀地報名。市內跨縣是否可以借考,由各設區(qū)市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戶籍和學籍在國家劃定的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qū)的考生,只能在貧困地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并由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貧困地區(qū)戶籍和當地高中三年學籍并具備報名資格的考生,由報名點所在縣級招生考試機構資格審查后進行集中公示,報所在設區(qū)市匯總、審核。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網站上進行集中公示。未在戶籍或學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的貧困地區(qū)考生,不具備報考貧困專項生資格。
在我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臺灣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在我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填發(fā)的“外僑居留證”,也在居住地市級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參加經教育部和省批準的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須在戶口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外省在我省借讀和我省在外省借讀的考生需回戶口所在省報名。
八、報名條件有哪些?
1.符合下列條件且戶口在我省的中國公民,具備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含應屆生)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符合下列條件且戶口在我省的中國公民,具備對口招生報名資格: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各類中等職業(yè)學校(含綜合高中的職業(yè)班)、中等專業(yè)學校和技工學校畢業(yè);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其中,旅游專業(yè)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九、哪些人須參加報名?
按照教育部要求,為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下列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對口招生報名:
1.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文化課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
2.參加對口招生全省統(tǒng)一考試的考生;
3.參加保送生等提前單獨招生的考生;
4.報考體育單招(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的考生;
5.參加經教育部和省批準的院校單獨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或備案的考生。
十、哪些人不能參加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讀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戶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十一、報考科類有哪些?
1.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科類有: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單獨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包括美術類、音樂類(分聲樂、器樂)、舞蹈類、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表演類等,報考以上各類的考生,均須按藝術類報名。
2.對口招生報考專業(yè)類有:旅游類、財經類、農林類、畜牧獸醫(yī)類、機械類、電子電工類、建筑類、計算機類、烹飪類、醫(yī)學類、采礦及安全工程類、學前教育類??忌鷳鶕约核鶎W專業(yè)選擇相應的專業(yè)類。
十二、報考藝術類考生如何選擇“聯考類別”?
我省藝術類聯考類別有音樂(分聲樂、器樂兩項)、舞蹈、美術三類。報考藝術(文、理)科類的考生,應根據自己的專長和報考專業(yè)選擇相應的聯考類別。如果只報考我省藝術聯考涉及不到的專業(yè),考生可選擇“不參加聯考類”??忌x擇了一類聯考專業(yè),需參加相應專業(yè)聯考,可報考使用相應專業(yè)聯考成績錄取的藝術專業(yè)和需要相應專業(yè)聯考合格的院校藝術專業(yè),也可參加院校組織的我省藝術聯考涉及不到專業(yè)的測試和錄取。但考生選擇“不參加聯考類”后,不能參加藝術專業(yè)聯考的測試和錄取。
十三、我省對于考生兼報是如何規(guī)定的?
我省規(guī)定,報考藝術文、體育文的考生,可兼報文史專業(yè);報考藝術理、體育理的考生可兼報理工專業(yè)。報考文史、理工、藝術文、體育文、藝術理、體育理的考生均可選擇報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只報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的考生不能參加全國統(tǒng)考。
普通高校招生與對口招生兩者不能兼報。
十四、我省是否組織藝術特長生全省統(tǒng)一測試?
我省不統(tǒng)一組織藝術特長生全省統(tǒng)一測試。報考院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可直接到報考院校參加藝術特長生的測試。
十五、考生優(yōu)惠照顧政策是如何執(zhí)行的?
享受優(yōu)惠照顧的考生,在文史、理工、藝術、體育、對口、單招等類型招生和各個錄取批次投檔時均考慮照顧因素,按照優(yōu)惠照顧后的分數投檔,錄取時是否考慮加分因素,按院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請考生注意。
享受優(yōu)惠照顧考生的驗證登記及公示工作安排按省有關文件執(zhí)行。
十六、考生為什么要簽訂《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誠信承諾書》?
為了加強對考生的考試誠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都閱讀和了解國家教育考試的《考生守則》及《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杜絕招生考試中徇私舞弊和腐敗行為的發(fā)生,教育部提出要求,考生要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在考試中違反誠信考試承諾書的內容,將會把違規(guī)行為記錄到考生的電子檔案中,并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信息。
十七、其他
1.考生在填報報名信息時,考生應填寫本人有效聯系方式,除填寫一個錄取期間聯系電話外,還應再填寫一個手機電話,用于省教育考試院的短信平臺免費為考生提供高考成績和錄取結果等信息的發(fā)送服務。建議不填寫畢業(yè)中學的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以免因不能及時與考生取得聯系,而受到影響。
2.凡2009年及以后被院校錄取的高考考生,如當年不報到,其錄取信息將于次年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如實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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