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高三學生來說,除了循規(guī)蹈矩通過高考這座“獨木橋”擠進高等學府的殿堂,而今又多了以“特長生”資格跨入大學校門這條路。對高校的“特長生”招生制度我沒有異議,因為確實應當給那些在某些方面才能出眾而在文化知識方面較為薄弱的學生一個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但是,我對這種“特長生”的圈定范圍僅限于藝術(shù)和體育,卻頗為不解:難道只有能歌善舞、能跑善跳者才算是具有“特長”,而其他領域(諸如文學、科技領域)的奇才就無法享有“特長生”資格?
其實明眼人都知道,擁有錄取特長生資格的院校,大多是重點大學,其中不少學校并沒有體育、藝術(shù)系科,他們錄取這類“特長生”大多并非為了培養(yǎng)這些人才,而是“為我所用”,利用這類學生的“才藝展示”為學校增光添彩。
我有一位朋友的女兒去年參加高考,剛夠一本分數(shù)線即被京城一所人人向往的名牌大學錄取,原因是她拉得一手很棒的大提琴,而那所大學的樂團里,正缺少這樣的一位樂手。我教過的一個學生,文化成績平平,就因為曾獲省青少年乒乓球賽的第二名,剛達二本投檔線,就被省城一所著名高校收編,甚至未等開學,暑期即被招集到學校備戰(zhàn)大學生乒乓球聯(lián)賽去了。毋庸贅言,上述兩則例子已足以說明高校體育、藝術(shù)“特長生”招生的動因了。這樣的招生在我看來似乎不太像招生,倒更有幾分“招聘”和“招募”的意味。為學校樂隊招進一名緊缺的樂手、為學校運動隊選得一名高水平運動員,這不是“招募”、“招聘”又是什么?
如果某些學生樂意繼續(xù)發(fā)展自己的藝術(shù)、體育特長,或以自己的某一特長為事業(yè)發(fā)展方向,那么他最好還是進入專業(yè)學校去學習;倘若這種特長僅僅作為一種愛好,就不應成為降分甚至免試錄取的理由。這就好像愛因斯坦小提琴拉得好,進音樂系你可以優(yōu)先,但進物理系這就不能成為優(yōu)先條件,否則便是對進物理系學習的學生的不公平。劉翔在華東師大體育系本碩博連讀人們無可非議,而丁俊暉到上海交大讀經(jīng)濟管理卻引得輿論界一片嘩然,道理其實是一樣的。
體育、藝術(shù)類“特長生”成為“招生市潮上的緊俏商品,而一些文學類“特長生”、科技類“特長生”就無校問津呢?其原因大概就在于藝術(shù)、體育類“特長生”更容易為學校臉上貼金,更容易為母校求得轟動效應吧。而招生面如此狹隘的所謂特長選擇,對其他領域里具有特長的考生來說是否有失公平?
大學有所好,考生必甚焉。君不見時下專門招收中小學甚至幼兒園學生的藝術(shù)、體育類興趣班鋪天蓋地、席卷全國,有多少是真正因興趣而設?還不是為了來日高考時能賺得一點可憐的附加分?文化知識的學習已使得天下學子“苦其心志”,發(fā)展“特長”則更是讓蕓蕓眾“生”(學生)“勞其筋骨”!這樣的“特長生招生”,對引導學生的發(fā)展、對高層次人才的培養(yǎng)究竟有什么意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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