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被普通高校錄取后,個人紙質檔案如何轉遞到錄取高校?
2009年被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的個人紙質檔案由考生本人按規(guī)定領取后,在報到時帶交到錄取高校。
2.到何處領取個人紙質檔案?
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一般到本人報名所在的中學或區(qū)(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由于各區(qū)(縣)情況不同,具體安排請咨詢有關區(qū)(縣)高招辦,各區(qū)(縣)高招辦地址見《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第18頁。
3.何時領取個人紙質檔案?
統(tǒng)一時間安排為8月24日至28日。具體時間請咨詢有關區(qū)(縣)高招辦。
4.領取檔案需帶何證件?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報名所在的中學或區(qū)(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畢業(yè)學?;騾^(qū)(縣)高招辦經核對無誤,并經考生本人簽字認領后,將密封好的紙質檔案交考生自帶到錄取院校。
5.考生可以拆閱紙質檔案嗎?
不可以。紙質檔案屬個人重要資料,不得擅自啟封、拆閱。
6.未被錄取考生的檔案將會如何處理?
考生畢業(yè)的學校一般會將未領取的考生檔案先退還到考生戶口所在地的區(qū)(縣)高招辦,然后再轉送到考生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服務所。各區(qū)(縣)情況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考生報考所在的區(qū)(縣)高招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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