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總數(shù):10197名。其中本科5453名,專科4628名,預科116名)
計劃中普通生源招生計劃8381名:文史類3686名(本科2152名,???486名,預科48名),理工類4695名(本科3046名,???581名,預科68名);部隊生源招生計劃300名:文史類195名(本科150名,專科45名),理工類105名,全部為本科;對口高職和2(3)+2招生計劃1516名,全部為??啤?/P>
特別提示:
1.根據(jù)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qū)人事廳等部門關于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藏政發(fā)[2003]19號)和《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轉自治區(qū)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院校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暫行)的通知》(藏政發(fā)[2007]100號)精神,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學生(含師范類)畢業(yè)后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
2. 根據(jù)自治區(qū)教育廳、財政廳《關于印發(fā)<西藏自治區(qū)師范及農(nóng)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yè)本??粕赓M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藏教廳[2009]45號)精神,從2009年起,自治區(qū)對普通高等學校招收的師范類專業(yè)、農(nóng)牧林水地礦類相關專業(yè)(以下簡稱“免補專業(yè)”)新生,實行免費(補助)教育(具體招生專業(yè),在《西藏自治區(qū)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中分別備注為“師范類”或“免補專業(yè)”)。免費(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2800元、住宿費800元、生活費1500元。錄取到北京師范大學等六所部屬師范高校免費教育師范生不享受上述補助。
錄取到師范類專業(yè)、“免補專業(yè)”的新生,入學前在戶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領取《免費(補助)學生報到回執(zhí)單》。入學報到后一個月內(nèi)將加蓋就讀院校公章的《免費(補助)學生報到回執(zhí)單》,寄送西藏自治區(qū)教育廳學生資助中心(地址:拉薩市江蘇路29號,郵編:850000),按規(guī)定辦理免費(補助)有關手續(xù)。
3.從2009年起,我區(qū)普通高校招生報考志愿全部實行網(wǎng)上填報??忌顖笾驹敢宦蓱{高考報名時取得的報名號和密碼,通過“西藏教育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xzzsks.com.cn)”進行。考生須對自己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忌闹驹敢唤?jīng)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填報志愿統(tǒng)一安排在成績公布后進行。提前錄取(含本科、專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志愿在6月28日至7月5日填報。第三批??浦驹冈?月1日至5日填報。在各批次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不足的院校,將在網(wǎng)上征集考生志愿,請考生隨時留意“西藏教育考試網(wǎng)”志愿征集信息,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補報。
招生計劃按不同生源分列??忌鷳罁?jù)招生計劃類別,在本人可報考的類別和科類中選報院校和專業(yè)志愿,并按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填報??忌谔顖笾驹盖?,須通過登錄招生院校網(wǎng)站或其它方式,認真閱讀報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詳細了解報考院校的類型(公辦、民辦、獨立學院等)、辦學現(xiàn)狀、辦學地點、報考要求和收費標準等情況,避免盲目填報。
4.高考志愿分提前錄取(分本科、???、第一批(重點本科院校和參加該批錄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高職院校)。
5.提前錄取的院校(專業(yè))分七類:(1)軍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國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偵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專業(yè);(3)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教育部部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4)音樂專業(yè);(5)美術專業(yè);(6)體育專業(yè);(7)按藝術類分數(shù)線錄取的文藝專業(yè)。
提前錄取院校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后勤工程學院、第二炮兵工程學院、武警工程學院、武警醫(yī)學院、湖南大學、西南財經(jīng)大學、西南交通大學執(zhí)行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每個考生在提前錄取志愿欄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學校與專業(yè),不得跨類混報。
6.報考對外經(jīng)貿(mào)、海關、外語類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外語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英語口試;報考公安、司法院校(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面試、政審、體能測試;報考軍隊院校(含武警部隊院校)和國防生的考生須參加政審、面試及軍檢;報考海關院校和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的考生須參加面試、政審;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專業(yè))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的專業(yè)加試。
凡報考在全國范圍內(nèi)招生未單獨給我區(qū)投放招生計劃的區(qū)外高等學校藝術專業(yè)的考生,須單獨填報提前單獨錄取志愿,并向自治區(qū)招生辦提供專業(yè)加試成績合格證和招生院校聯(lián)系方式等相關材料。
7.普通高校民族班、預科只招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院校以招少數(shù)民族考生為主。
8. 根據(jù)《西藏自治區(qū)普通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guī)定》(藏政辦發(fā)【2006】13號),限報考生不得報考下表所列59所院校。個人誤報,后果自負。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限報院校名單
院校代號 | 院校名稱 | 院校代號 | 院校名稱 |
001 | 北京大學 | 049 | 東南大學 |
002 | 中國人民大學 | 054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003 | 清華大學 | 056 | 廈門大學 |
004 | 北京交通大學 | 063 | 山東大學 |
005 | 北京理工大學 | 066 | 華中科技大學 |
006 | 北京科技大學 | 068 | 中國地質(zhì)大學(武漢) |
007 | 北京化工大學 | 079 | 中山大學 |
009 | 北京郵電大學 | 083 | 四川大學 |
010 |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 084 | 西南交通大學 |
013 | 北京師范大學 | 085 | 電子科技大學 |
014 | 中國傳媒大學 | 092 | 西南大學 |
015 | 中央財經(jīng)大學 | 094 |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
016 |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 | 095 | 西南政法大學 |
017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101 | 昆明理工大學 |
020 | 中國政法大學 | 103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021 |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 | 131 |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
022 | 南開大學 | 138 | 中國地質(zhì)大學(北京) |
023 | 天津大學 | 155 | 南方醫(yī)科大學 |
024 | 中國民航大學 | 254 | 解放軍理工大學 |
028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255 | 后勤工程學院 |
034 |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 256 | 武警工程學院 |
035 | 吉林大學 | 257 | 武警醫(yī)學院 |
038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258 | 武警福州指揮學院 |
040 | 同濟大學 | 259 | 武警拉薩指揮學院 |
041 | 上海交通大學 | 260 | 武警警種指揮學院 |
043 | 東華大學 | 262 | 武警沈陽指揮學院 |
045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263 | 武警成都指揮學院 |
046 | 上海財經(jīng)大學 | 264 | 第二炮兵工程學院 |
047 | 上海海關學院 | 302 | 解放軍信息工程大學 |
048 | 南京大學 |
注:上述限報院校在招生計劃院校代碼前加“*”號標注。
(請點擊下載《西藏自治區(qū)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WORD版)
(請點擊下載《西藏自治區(qū)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PDF版)
注:1、請考生認真閱讀,審慎填報。誤填后果自負。
2、上述民辦、獨立院校招生計劃,屬國家統(tǒng)招計劃。畢業(yè)后國家承認學歷。
3、凡未注明收費標準的,按院校所在省、區(qū)、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
4、計劃如有增補、變動,將及時在網(wǎng)上公布并下發(fā)各地(市)招生辦。西藏教育考試網(wǎng)址:http://www.xzzsks.com.cn。
5、有關招生院校的特殊要求及招生信息,請考生登陸院校網(wǎng)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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