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認真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ㄒ韵潞喎Q自主招生)、保送生、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yè)單獨招生(以下簡稱小語種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形式招生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工作程序和錄取辦法。
一、自主招生
1. 2009年高等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8〕16號)文件執(zhí)行。
2. 試點高校(全國共76所)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并納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3. 符合試點高校自主招生條件的考生,經所在中學或專家推薦,也可本人自薦,由所在中學向試點高校提供或確認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發(fā)展情況以及獲獎、特長等證明及寫實性材料。
4. 試點高校組織專家組,按照自主確定并經公示的條件和考核辦法,對中學推薦的考生材料進行審查,并在進行面試等相關測評、考核后,提出候選人,由試點高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于3月6日前確定入選考生名單以及入選考生的相應錄取要求。
5. 試點高校須于3月6日前將入選考生名單及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并將入選考生名單及其相應錄取要求報送我辦備案。入選考生名單實行三級公示,即試點高校在本校網站、中學在校內、我辦于3月6日后在“江西教育網”(http://www.jxedu.gov.cn,下同)上,分別公示不少于兩周。
6. 試點高校須于2009年3月20日前將經公示的入選考生數據庫按規(guī)定要求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n,下同)。
7. 我辦將于3月3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核對、補充、確認考生號等有關報名信息。教育部將于4月1日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所有試點高校的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名單。
8. 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tǒng)考,并根據先期考核和公布的試點高校填報志愿要求慎重填報志愿。
9.江西省2009年繼續(xù)實行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知分、知線、知位后填報志愿,并首次實行第一批本科一志愿平行投檔。我省將于6月23日左右公布考生高考成績和一本、二本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及時通知試點高校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入選考生名單;7月10日左右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情況向試點高校投出入選考生。
10. 試點高校須立即根據先期考核和公示、統(tǒng)考成績符合本校自主招生要求的考生情況,及時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和錄取專業(yè),并即傳報我辦秘書科。
11. 我辦根據試點高校傳報的擬錄取名單,在第一批本科批量投檔前將試點高校擬錄取考生電子檔案先投給試點高校,投檔線按試點高校在我省已公布的一本招生計劃數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對執(zhí)行一本控制線優(yōu)惠的試點高校按一本控制線);試點高校在向我辦提交擬錄取自主招生考生名單時,須對相應考生標注“自主選拔”錄取類型。
12. 試點高校錄取工作結束后,我辦將試點高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名單通過“江西教育網”向社會公布;試點高校須及時將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名單在本校網站上公布。
二、保送生招生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8〕25號)文件執(zhí)行。
招收保送生的工作程序是:中學負責推薦公示,高校負責測試考核,招辦負責審核錄取。
(一)基本程序
1. 符合保送生條件的相關競賽獲獎學生、南昌外國語學校推薦的優(yōu)秀學生及退役運動員、公安英烈子女,須參加我省統(tǒng)一組織的普通高考網上報名。
2.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公安部等部(局)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保送生招生章程,并通過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
3. 經我辦審核錄取的保送生可免于參加全國統(tǒng)考。
(二)省級優(yōu)秀學生不享受保送
江西省自2005年起取消了省級優(yōu)秀學生享受保送資格。
?。ㄈ┫嚓P競賽獲獎學生保送
1. 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關競賽獲獎學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學申請并經中學審核公示。中學須于寒假開始前將經公示的保送生推薦名單報我辦秘書科,并向有關高校(全國所有本科高校本科專業(yè)均有資格)寄送加蓋中學校章的學生情況材料?! ?BR> 2.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于2009年2月20日后將相關競賽獲獎學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集中公示。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須在符合保送生推薦條件并經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公示的名單范圍內,對中學推薦的保送生情況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
3.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負責對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進行文化測試及相關考核,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并于4月15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辦于4月25日前在網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數據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4月30日前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相關高校。
(四)南昌外國語學校優(yōu)秀學生保送
1. 經教育部批準的全國十七所外國語學校之一的南昌外國語學校,須按教育部頒布《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的要求制訂推薦保送生辦法,報省教育廳和我辦備案后在全校范圍內公布,我辦于2009年1月1日前在“江西教育網”上公布。
2. 南昌外國語學校須嚴格按公布的保送生推薦辦法及教育部確定的推薦名額,僅可向高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3. 南昌外國語學校應根據已公布的推薦辦法及教育部確定的135名推薦名額,選拔本校符合推薦保送要求的學生,在全校范圍內公示一周以上,并于2009年1月12日前將經公示的推薦名單報我辦審核。
4. 我辦將經過審核的推薦名單,于2009年1月15日前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集中公示。經教育部集中公示后,南昌外國語學校方可向有關高校寄送加蓋中學校章的推薦學生情況材料。
5. 招收南昌外國語學校推薦保送生的高校,在教育部公示相關保送資格學生名單后,在公示名單范圍內組織本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保送生的測試考核,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
6. 招生保送生高校于2009年4月15日前,將經測試合格的擬錄取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辦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數據并辦理錄取手續(xù),4月30日前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相關高校。
?。ㄎ澹┩艘圻\動員保送
1. 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六部(局)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可向國家體育總局申請,并由國家體育總局進行資格審核后向有關高校推薦。
2. 高校對符合保送條件的退役運動員進行考核后,將合格名單報國家體育總局。
3. 國家體育總局于4月15日前將高校擬錄取的退役運動員名單統(tǒng)一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發(fā)函通知我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
?。┕灿⒘易优K?
1. 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發(fā)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guī)定》(公政治〔2000〕138號)的公安英烈子女,可向烈士生前所在單位或英烈現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逐級報至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省公安廳政治部于2009年3月底前將推薦保送生的材料和審核意見報公安部政治部審批。
2. 符合保送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須參加公安部統(tǒng)一組織的考試。經復審達到要求的,有關公安院校須將擬錄取名單報我辦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3. 各?。▍^(qū)、市)所屬公安院校原則上只招收本地區(qū)的保送生。公安部直屬院校面向全國招收符合保送條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其比例不超過當年全國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總數的20%。
三、小語種單獨招生
1. 2009年普通高校小語種單獨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09年部分普通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yè)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8〕26號)文件執(zhí)行。
2. 小語種招生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全國25所普通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非英語)專業(yè)面向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試點開展學校自行組織命題考試及單獨錄取工作,其中在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招收學生,僅限定在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生源范圍內。
3. 試點高校組織小語種招生考試須在2009年1月1日后進行。試點高校在我省設點組織考試應事先征得我辦同意,并在我辦協(xié)助和監(jiān)督下做好相關工作。有關試點高校須于1月31日前向我辦及有關中學報送本校小語種招生簡章(內容包括招生專業(yè)、招生辦法等)。
凡未征得我辦同意在我省設點組織考試,或未向我辦及有關中學報送小語種招生簡章的高校,原則上不予辦理單獨招生錄取手續(xù)。
4. 符合試點高校小語種招生條件的考生,經所在中學推薦向試點高校報名,并參加試點高校單獨組織的考試或相應測試。
5. 試點高校須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5〕13號)附件四有關信息管理及數據庫報送格式的要求,于5月30日前向我辦報送小語種招生考生姓名、考生號(由我辦統(tǒng)一編制)及錄取情況。
6. 試點高校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后須及時通知其所在中學,同時實行三級公示,即試點高校在本校網站、中學在校內、我辦于6月15日后在“江西教育網”上,分別公示兩周。
7. 我辦根據試點高校報送的小語種招生考生報名、考試及錄取情況,經核準并公示無異議后,于6月30日前形成錄取考生名冊和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加蓋“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并直寄試點高校。試點高校據此填寫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8. 試點高校須向考生提供錄取信息查詢、公示及申訴渠道;我辦以“江西教育網”作為考生錄取信息查詢、公示及申訴渠道??忌赏ㄟ^試點高校和我辦提供的途徑查詢和確認本人的錄取結果。
9. 被試點高校小語種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yè)或英語專業(yè)。
四、其他特殊形式招生
(一)高水平運動員招生
1.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1號)文件執(zhí)行。
具體辦法按照《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辦法》(教學廳〔2009〕1號文件附件1)要求執(zhí)行,招生院校及設項范圍按照《2009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等學校及項目》(見教學廳〔2009〕1號文件附件2)執(zhí)行。
2. 高水平運動員(也稱“體育特長生”)招生是指:經教育部備案(全國共235所)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普通高校和開設的運動項目而進行的特殊形式的招生。
3.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必須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4. 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體育專項測試由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負責,測試工作須在2009年1月1日后進行。文化考試形式分為兩種:(1)統(tǒng)一文化考試;(2)單獨文化考試: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考生,經本人申請,可參加招生學校對其進行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考試科目不得少于三門,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己藰藴什坏玫陀诟呒壷械冉逃厴I(yè)考試要求。
5. 招生學校須在本校網站公布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并書面通知考生本人,同時于2009年3月20日前將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信息(須分別明確參加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或單獨文化考試的高水平運動員名單)按照規(guī)定格式和要求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6. 我辦將于3月3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對經招生學校專項測試合格的生源報名信息進行核對、補充;教育部將于4月1日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我辦確認的各校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合格考生名單。
凡高校逾期未上傳或省級招辦逾期未確認數據(名單),教育部均不再公示,且所涉及考生均不得按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辦法錄取。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辦不予按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有關規(guī)定投檔,試點高校不得按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有關規(guī)定錄取。
7. 本科院校或高職(??疲┰盒U惺崭咚竭\動員的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或高職(??疲┱猩媱澘倲档?%以內。高校通過單獨考試招收的一級運動員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0%。
8. 高水平運動員的錄?。簩w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錄取本科或???,文化成績分別執(zhí)行我省本科第二批次或高職(??疲╀浫】刂品謹稻€。由我辦根據考生填報的高考志愿及測試合格的項目向有關招生學校提供檔案,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專業(yè)培養(yǎng)前途,且文化成績達到我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我辦核準后方可予以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招生學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
9. 招生學校須從文化課單獨考試及體育測試合格的考生中確認能夠完成專業(yè)培養(yǎng)教學任務的考生名單,于6月25日前將擬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名單報我辦核準,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二)藝術特長生招生
1.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8〕27號)文件執(zhí)行。
具體辦法繼續(xù)按照教育部辦公廳《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辦法》(教學廳〔2005〕1號文件附件1)要求執(zhí)行。
2. 藝術特長生招生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全國53所試點高校招收具有音樂、舞蹈、戲劇、書畫等藝術特長,并符合試點高校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確定的報考條件的考生而進行的特殊形式的招生。
3. 試點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4. 江西省不統(tǒng)一組織藝術特長生測試,由試點高校負責對具有藝術特長考生進行測試,測試工作須在2009年1月1日后進行。
5. 試點高校須在本校網站公布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并書面通知考生本人,同時于3月20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的藝術特長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辦于3月31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核對、補充經試點高校測試合格的生源報名信息。教育部將于4月1日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經我辦確認的試點高校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考生名單。
凡高校逾期未上傳或省級招辦逾期未確認數據(名單),教育部均不再公示,且所涉及考生均不得按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錄取。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辦不予按藝術特長生招生有關規(guī)定投檔,試點高校不得按藝術特長生招生有關規(guī)定錄取。
6. 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我辦根據教育部集中公示的具有藝術特長的合格考生所填報的高考志愿,在試點高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且不低于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范圍內,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7. 對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特別優(yōu)秀、文化考試成績低于試點高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但達到我省確定的試點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試點高校須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予以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試點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總數的15%。
?。ㄈ┻\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
1. 2009年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關于印發(f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8〕30號)文件執(zhí)行。
2. 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六部(局)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免試條件的運動員申請進入普通高等學校的運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學習的,須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要求履行優(yōu)秀運動員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相關手續(xù)。
3. 2009年具有招收運動訓練專業(yè)資格的全國普通高校共72所;具有招收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資格的全國普通高校共38所。
?。ㄋ模埣部忌鷨为氄猩?
1. 原國家教委、民政部和教育部先后批準長春大學、天津理工大學、中州大學、西安美術學院、北京聯(lián)合大學、南京特殊教育職業(yè)技術學院、長沙職業(yè)技術學院等七所高校具有面向全國單獨考試、單獨招收殘疾考生的資格。
2. 單獨考試、單獨招生的文件依據:
長春大學:原國家教育委員會、民政部《關于長春大學特教部招生及畢業(yè)分配問題的通知》(〔88〕教學字001號)。
天津理工大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同意天津理工學院單獨招收聾啞學生的通知》(教學司〔2001〕38號)。
中州大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同意中州大學單獨招收聾啞學生的通知》(教學司〔2003〕24號)。
西安美術學院: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同意西安美術學院單獨招收聾啞學生的通知》(教學司〔2004〕23號)。
北京聯(lián)合大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同意北京聯(lián)合大學特殊教育學院部分專業(yè)面向全國試行單獨招收殘疾考生的復函》(教學司函〔2005〕48號)。
南京特殊教育職業(yè)技術學院: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同意南京特殊教育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招收聾人學生的通知》(教學司[2006]39號)。
長沙職業(yè)技術學院: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同意長沙職業(yè)技術學院單獨招收聽障(聾?。W生的通知》(教學司〔2007〕8號)。
(五)少年班招生
1. 少年班招生工作按照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少年班招生工作的通知》(〔87〕教學司字113號)文件執(zhí)行。
2. 具有招收少年班資格的試點高校全國共13所。
3. 報考少年班的考生年齡必須在16周歲以下。
?。╋w行學員招生
1. 飛行學員招生包括空軍、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和民用航空部門招收飛行學員兩種形式?! ?BR> 2. 空軍、海軍招收飛行學員和民用航空部門招收飛行學員,分別執(zhí)行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民航總局和教育部有關文件。
(七)職教師資班單獨招生
1. 2009年職教本科師資班單獨招生工作按照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科技教育部、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做好2009年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tǒng)中等職業(yè)學校職教本科師資班招生工作的通知》(供銷科教字[2009]1號)執(zhí)行。
2. 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tǒng)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職教本科師資班的高校是:安徽財經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商務學院。
3. 經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批準,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管理專業(yè)師資班面向部分?。▍^(qū))單獨招收旅游中等職業(yè)學校優(yōu)秀應屆畢業(yè)生。
?。ò耍┞殬I(yè)技術師資班單獨招生
1. 2009年職業(yè)技術師資班單獨招生工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有關司局聯(lián)合印發(fā)的相關文件執(zhí)行。
原執(zhí)行的文件是: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少數職業(yè)技術學校應屆畢業(yè)生的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87〕教學字012號)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fā)《天津職業(yè)技術師范學院單獨招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fā)〔1997〕41號)。
2.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系統(tǒng)招收少數職業(yè)技術學校應屆畢業(yè)生的高校是:天津工程師范學院。
五、特殊形式招生的統(tǒng)一要求
1. 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江西省高招辦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文化考試網上報名、單獨報名或進行有關信息采集;有關專業(yè)測試或文化單獨考試由具有單獨考試、單獨招生資格的高校負責。
2. 有關高校和考生所在的中學均須按照教育部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對特殊形式招生中有關考生的資格或擬錄取考生情況,在高校網站或中學校內進行公示。未經教育部、我辦和招生高校、有關中學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有關高校不得錄取。
3. 有關高校均須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規(guī)定的時間向我辦提供文化、專業(yè)測試成績或考核、錄取等相關書面材料,并加蓋公章,逾期不予辦理。
4. 我辦根據有關高校報送的擬錄取考生的材料,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高校提供考生的電子檔案或辦理相關錄取手續(xù)?! ?BR> 5. 有關高校均必須于我省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錄取結束前(其中自主招生的試點高校須于我省第一批本科批量投檔前)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tǒng)”,及時向我省增撥用于特殊形式招生錄取的專項計劃。
6. 特殊形式招生所有考生的錄取信息均由我辦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統(tǒng)一向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報送。由于高校及有關部門逾期未報或報送不完整,導致所錄取考生不能在教育部順利進行電子注冊,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高校及有關部門承擔。
7. 特殊形式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我辦均及時向有關高校統(tǒng)一寄送加蓋有“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四份),有關高校須及時在收到的錄取新生名冊上由相關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以示負責,并留下其中一份粉紅色名冊,將另外三份于6月30日前掛號寄回我辦秘書科。
8. 有關高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冊負責及時向被錄取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六、本工作程序和錄取辦法每年將根據教育部及相關部(委、局)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補充、修訂并印發(fā)。
本網站的信息及數據主要來源于網絡及各院校網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