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體衛(wèi)藝〔2008〕31號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關于加強重慶市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
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縣(自治縣)教委(教育局)、招委: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我市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管理工作,確保該項工作的健康順利實施,切實維護高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將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一、組織管理
市教委、市招委負責全市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工作的組織管理,市教委體衛(wèi)藝處、市招辦高招處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認定項目
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羽毛球、網(wǎng)球、藝術體操、健美操等共11個項目。
三、調(diào)整項目
為保持政策的連續(xù)性,以維護考生利益,凡參加由市體育局主辦的2007年、2008年市中學生跆拳道、散打比賽獲二級運動員稱號的高中階段學生,仍可申請高考加分資格測試和認定。
四、認定對象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含中職畢業(yè)生,下同)的應屆畢業(yè)生。
五、認定時段
高中一年級(9月1日報到)起至全市體育尖子生統(tǒng)一測試報名截止之日。
六、比賽成績及加分分值
(一)全國性比賽
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或兩單位聯(lián)合舉辦且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中學生體育比賽,取得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籃球6名、排球6名、足球11名,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經(jīng)測試合格后可享受20分的加分照顧(田徑、游泳項目只參加認定,不需測試)。
非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比賽或只有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加的區(qū)域性比賽和分站賽、表演賽等,均不具備體育尖子生加分資格。
(二)市級比賽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教委或市教委、市體育局聯(lián)合主辦的青少年體育比賽(見附件1),并取得以下相應成績者,經(jīng)市招委、市教委組織統(tǒng)一測試合格后,報考市屬高??上硎?0分的加分照顧(田徑、游泳項目只參加認定,不需測試)。
1.田徑、游泳
比賽成績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頒發(fā)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達到二級以上。
2.乒乓球
男、女單打各前6名。
3.網(wǎng)球
男、女單打各前3名。
4.羽毛球
男、女單打各前3名。
5.藝術體操
取得規(guī)定動作個人全能前6名。
6.健美操
取得個人規(guī)定動作男、女各前6名。
7.武術(僅限套路)
取得個人全能前6名。
8.籃球
(1)男子籃球取得前6名的主力隊員(1-4名的代表隊可報5人、5-6名的代表隊可報3人);
(2)女子籃球取得前4名的主力隊員(1-4名的代表隊可報5人)。
9.排球
取得前6名的主力隊員(1-4名的代表隊可報6人、5-6名的代表隊可報3人)
10.足球
(1)男子足球取得前6名的主力隊員(1-4名的代表隊可報11人、5-6名的代表隊可報5人);
(2)女子足球取得前4名的主力隊員(1-2名的代表隊可報11人、3-4名的代表隊可報5人)。
參加籃球、排球、足球集體項目的比賽,每個學校只能派出1支隊伍參賽,不能另派出1支隊伍代表所在地區(qū)和其它學校參賽,區(qū)縣(自治縣)之間或?qū)W校之間不允許進行運動員交流。
七、認定程序
(一)注冊
參加上述比賽的所有運動員,必須在參賽前10天登陸重慶市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國防教育網(wǎng)(http://twyg.cqedu.cn),完善中學生運動員公開注冊手續(xù)。
(二)申請
申請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的考生,須經(jīng)所在學校初審,并按規(guī)定填寫《重慶市體育尖子生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一份,同時,將比賽原始成績單(獲獎證書,另外參加全國比賽的體育尖子生還需將二級(含二級)以上運動員證書原件)附在《重慶市體育尖子生登記表》后交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辦。
(三)報送
各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辦負責對學校上報的體育尖子生材料收集匯總。各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辦應于當年的4月10日至15日將《重慶市體育尖子生登記表》、《重慶市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名冊》(見附件3)交市教委體衛(wèi)藝處。
(四)測試
市教委、市招委于每年的4月20日左右,對各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辦上報的體育尖子生進行測試并認定。
(五)公示
經(jīng)測試認定后,由體育尖子生所在學校對其姓名、性別、班級、運動項目、運動等級等信息進行公示。以上信息應單獨在校內(nèi)顯著位置公示7天以上。市教委、市招委也將通過重慶市招考信息網(wǎng)(www.cqzk.com.cn)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八、認定費用
根據(jù)《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關于印發(fā)〈重慶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yè)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的通知》(渝價〔2001〕113號)規(guī)定,申請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的考生應繳納測試費、認定費各50元。該項費用由各區(qū)縣(自治縣)招生辦代為收取后,上繳市招辦。
九、處罰規(guī)定
體育尖子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工作具有很強的嚴肅性和政策性,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絕不允許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對考生及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同時,市教委還將取消其派出參賽學校兩年參加市級學生比賽的資格。
重慶市體尖生高考加分資格認定的市級體育比賽
重慶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
重慶市青少年田徑錦標賽
重慶市中學生游泳比賽
重慶市青少年游泳錦標賽
重慶市中學生乒乓球比賽
重慶市青少年乒乓球錦標賽
重慶市中學生男子足球比賽
重慶市青少年足球錦標賽
重慶市中學生籃球比賽
重慶市青少年籃球錦標賽
重慶市中學生排球比賽
重慶市青少年排球錦標賽
重慶市青少年網(wǎng)球錦標賽比賽
重慶市青少年藝術體操錦標賽
重慶市青少年健美操錦標賽
重慶市青少年羽毛球錦標賽
重慶市青少年武術錦標賽(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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