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訊(記者 王威) 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我省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包括所有公辦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
據介紹,我省免除學雜費的標準按照我省制定的“一費制”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標準執(zhí)行,即初中每生每學年340元、小學每生每學年290元。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學生,繼續(xù)免費提供教科書,對確需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接受政府委托,在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對符合長春市政府規(guī)定接收條件的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上要以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就近入學,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在經費保障方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資金由省和省以下各級財政分別安排落實,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中央財政將按照免除學雜費資金的50%安排獎勵經費,省里承擔的部分,省和市按各50%的比例分擔;市里分擔的部分,市、區(qū)分擔比例由各市自行確定。對城市低保家庭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的資金繼續(xù)按原渠道解決,補助寄宿困難學生生活費資金由各市財政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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