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西省對外公布由省高招辦統(tǒng)一印制的2008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新生錄取通知書樣本和民辦院校在省內外招收本科和高職新生錄取通知書樣式,提醒全省考生及家長應注意明確就讀學籍身份,甄別真?zhèn)?,避免上當?/P>
正規(guī)錄取必須經省高招辦辦理手續(xù)
鑒于目前部分普通高校錄取工作已經結束,并陸續(xù)發(fā)放錄取通知書,省教育廳提醒廣大高考生,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計劃等有關信息已通過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績錄取,并在省高招辦辦理錄取手續(xù)后,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通知書上須蓋有錄取院校公章
錄取通知書上除了有錄取院校的公章外,還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等字樣。只有這樣的考生入學后才有資格進行普通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畢業(yè)時才可能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應核對通知書上相關錄取信息
考生及家長收到自己未填報某校志愿、學校未在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公布招生計劃、未經省高招辦辦理等程序的“錄取通知書”,或從不法分子處獲取所謂普通高?!颁浫⊥ㄖ獣保谑「哒修k和錄取高校的專門網站上核對相關錄取信息,辨別真?zhèn)?,切勿心存僥幸,以免造成損失。
民辦高校錄取通知書設有防偽標志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江西民辦普通高等學校2008年秋季招生政策的公告》規(guī)定:江西省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寄發(fā)的學生秋季入學報到通知書,分為四類,其中一類是民辦高校納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學生,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部門辦理錄取手續(xù),由學校寄發(fā)江西省高招辦統(tǒng)一印制并加蓋“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設有防偽標志)。
不符規(guī)定生源不注冊高校學生學籍
凡來江西民辦普通高校報到的學生,未持江西省高招辦加蓋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未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辦理《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未在當地高招信息網上公布錄取信息,一律不注冊普通高校學生學籍。
發(fā)現(xiàn)假通知書實施詐騙應及時舉報
從今年起,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脫產學生;繼續(xù)教育、網絡教育及自考助學班等是不同于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辦學形式,入學要求、學習方式、學歷文憑等都有所不同。對此,考生和家長要提高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學習方式。如發(fā)現(xiàn)利用假錄取通知書實施招生詐騙的行為要及時向教育、公安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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