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被普通高校錄取后,個人紙質檔案如何轉遞到錄取高校?
自2005年起,在上海參加高考錄取考生的紙質檔案均由考生自己帶到有關錄取院校。2008年被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的個人紙質檔案仍然是由考生本人帶交到錄取高校。
2、考生到何處領取個人紙質檔案?
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一般到本人報名所在的中學或區(qū)(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由于各區(qū)情況不同,具體安排請咨詢有關區(qū)(縣)高招辦。
3、考生何時領取個人紙質檔案?
統(tǒng)一時間安排為8月25日29日。具體時間請咨詢有關區(qū)(縣)高招辦。
4、領取檔案需帶何證件?
考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區(qū)(縣)高招辦領取個人紙質檔案。區(qū)(縣)高招辦經(jīng)核對無誤,并經(jīng)考生本人簽字認領后,將密封好的紙質檔案交考生自帶到錄取院校。
5、考生可以拆閱紙質檔案嗎?
不可以。紙質檔案屬個人重要資料,不得擅自啟封、拆閱。
6、未被錄取考生的檔案將會如何處理?
考生畢業(yè)的學校一般會將未領取的考生檔案先退還到戶口所在地的區(qū)(縣)高招辦,然后再轉送到考生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服務所。不過,各區(qū)縣情況有所不同,具體情況請向考生今年報考所在的區(qū)縣高招辦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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