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校學生司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業(yè)務局關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郵政部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切實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進一步優(yōu)化考生服務,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事關考生的切身利益,各?。▍^(qū)、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招辦)、高等學校、郵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積極協(xié)調,相互配合,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規(guī)定和《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05〕12號)要求,認真組織并做好錄取通知書的寄遞工作,確保錄取通知書安全、準確、快速投遞。
二、各省級招辦須在高等學校同批次錄取結束后3天之內將錄取考生名冊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遞有關高等學校。各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新生錄取通知書寄送管理制度,嚴格規(guī)范管理,嚴禁超出省級招辦核準的錄取名冊范圍違規(guī)發(fā)放錄取通知書;要落實錄取通知書寄遞專項經(jīng)費,且必須采用給據(jù)郵件寄遞方式,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遞。
三、各地郵政部門要主動和本地招生部門聯(lián)系,精心組織,加強服務,配備力量認真核實考生所填報的地址和郵編。錄取開始后,要主動進校園為各高等學校做好收寄服務工作,利用各地郵政商函制作中心的設備條件,積極協(xié)助高等學校做好對錄取考生名址信息的輸出、打印和通知書封裝工作,減少名址差錯,提高郵件寄遞質量。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投到收件人本人,不得轉投處理。農(nóng)村非逐日班投遞的,要對錄取通知書的投遞采取特殊措施,直接投遞本人。嚴禁積壓、捎轉或隨意退回。因故確實無法投遞需退回的錄取通知書,收件人所在地郵政部門應與有關高等學校聯(lián)系商定退回事宜,同時將退回原因等書面報告本?。▍^(qū)、市)郵政管理部門,防止錯投、漏投、丟失、延誤等問題發(fā)生。
四、四川、甘肅、陜西省等受汶川地震影響較大的地區(qū)郵政部門要與本地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學校建立聯(lián)系,努力做好地震受災地區(qū)新生錄取通知書的投遞工作。對因地震造成校舍損壞、地址不詳、搬遷等無法投遞的,當?shù)卣猩荚嚈C構要積極配合郵政部門尋找收件人,確保受災地區(qū)被高等學校錄取的考生按時、準確收到新生錄取通知書。
五、認真執(zhí)行郵政資費標準,郵政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提高郵資。嚴禁各高等學校、郵政部門在錄取通知書郵件內夾寄、夾帶與新生報到無關的商業(yè)廣告等宣傳材料。嚴禁向考生收取新生錄取通知書郵寄費用。
請各省級招辦將本通知及時轉發(fā)至屬地具有2008年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業(yè)務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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