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日報訊(記者劉旭)從10月10日起,蘭州市公安局將推行《大學生校外租住房屋管理制度》,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切實加強校園周邊出租房屋及大學生校外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以房管人”。
9月底,蘭州市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市公安局、安寧區(qū)綜治辦公室組織全區(qū)7所高校學生處、保衛(wèi)處等部門相關(guān)負責人,召開高校學生校外租住房屋管理工作座談會,討論并推行《大學生校外租住房屋管理制度》,各個高校、街道對推行這一制度表示支持。
按照這次要求,從10月10日起,在校外租住的各個高校大學生必須填寫《大學生校外租住情況登記表》,學校要配合公安機關(guān)及街道對校外租房大學生進行一次全面摸底登記,掌握學生的租住信息,建立相關(guān)檔案,另外要教育大學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懂得自我約束。公安機關(guān)將與出租房主逐個簽訂《治安責任書》,對房主不認真履行治安責任的行為予以2000元以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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